山东省推广供应链票据平台及应用举措为通过供应链据票据平台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国家供应链金融发展要求、推动双循环格局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有关工作,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2018年4月,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提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要求。2019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
为落实供应链金融发展,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2021年2月,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充分认识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重要意义,实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大对供应链金融的政策支持,并就奖励申报与审核要求进行了规定。《通知》提及推动应付账款票据化、推广供应链票据平台及应用,鼓励核心企业围绕供应链建立信息平台或借助现有第三方信息平台,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支持“白名单”内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每年设置不低于50亿元的再贴现专项额度,对金融机构贴现的供应链票据原则上给予全额再贴现,支持金融机构业务开展。
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肖小和认为,供应链金融已经呈现出一种全球发展态势,通过供应链金融创新,深化供应链金融配置,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提高循环效率,对于加快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题、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去年以来,票据在支持贸易、口罩、铜产业、制造业等产业链发展中作用已经显现,供应链票据平台为供应链金融落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支持,山东省推广供应链票据平台及应用的举措,为通过供应链据票据平台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国家供应链金融发展要求、推动双循环格局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产业互联网定义:产业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连接企业与企业之间商品流通,提升产业链与供应链协同效率,具体包括B2B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与网络货运平台等多种平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