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都将网络货运平台作为重点产业予以支持,招商竞争十分激烈。如何促进网络货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滨海新区政协副主席蔡庆锋认为,要制定专门的增值税抵扣税率,搭建联合管理模式,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加大网络货运平台整治力度。
蔡庆锋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占领运输市场较大比重的依然是个体运输户,从业者去税务局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平台抵扣的主动性不高,导致网络货运平台缺少必需的进项发票抵扣,增值税税负较重,尤其是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转变过来的无车承运人,面对众多散乱的个体运输户,要及时、足额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确实面临客观困难,网络货运面临行业税负率偏高,增值税税负较重的压力。
对此,蔡庆锋建议国税总局针对网络货运平台经济特点,制定专门的增值税抵扣税率,降低司机端开取专票抵扣门槛,允许平台从其他渠道获得更多的进项抵扣,从而降低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税负率,使网络货运行业摆脱现在找税收洼地,依靠地方政府高额返税作为支撑企业发展的畸形现状。
如何提升网络货运产业治理水平?蔡庆锋认为,国家要建立顶层数据互通通道,搭建联合管理模式,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从部门“单打独斗”逐步转变为协同监管、“智慧监管”,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指导辖区内地方管理机构基于网络货运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实行差异化监管,顺应“互联网+监管”以网管网的监管要求;定期将监测数据上传至交通运输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并与国税总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争取将交通运输部信息交互系统反馈给税务部门。
“在坚持底线监管的前提下,防止过度监管扼杀创新,既需要政府的引导、理解、认可和宽松管理,更需要自由竞争的市场为创新的企业、平台提供容忍风险的环境。”蔡庆锋指出,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引导作用,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组织、引导和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网络货运平台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研究建立争议、投诉处理机制和反馈机制,完善社会监督,实现网络货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产业互联网定义:产业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连接企业与企业之间商品流通,提升产业链与供应链协同效率,具体包括B2B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与网络货运平台等多种平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