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8月27日消息,工信部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26号(工交邮电类238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工信部将与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部门继续加强合作,一是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推动发展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配合相关部门优化金融服务。二是进一步做好产融合作,配合全国工商联落实《全国工商联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意见》,加强与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合作,促进民营平台企业发展。三是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服务工作,助力民营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增强融资能力,缓解融资困难,促进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工信部将进一步挖掘数据价值,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数据共享。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放数据资源和应用场景,继续深入开展监测分析工作,引导重点平台尤其是中小企业强化数据互通,助力中小企业深挖数据价值。二是会同发展改革委加快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动实现算力资源一体化调度和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深化大数据应用创新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支撑工业制造等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三是配合银保监会继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促进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将进一步加强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据资源共享。一是持续宣贯落实《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行业和工业企业围绕数据共享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分类分级等重点任务先行先试。二是加快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及分中心,加速数据资源在各中心之间的流动和共享,助力区域、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三是加快推动信息整合和共享,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做法,配合银保监会引导银行业综合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和信用信息资源,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水平。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1526号(工交邮电类2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徐晓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基于工业互联网增强普惠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的提案》收悉,经商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我部赞同您提出的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等问题,高度重视发挥工业互联网在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中的作用,在挖掘数据价值、深化产融合作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关于夯实数据基础,完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共享机制
一是完善工业大数据政策体系。印发《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推动编制“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工业大数据全面采集、高效互通和高质量汇聚,助力产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建立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我部统筹推进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及分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区域、行业分中心。目前,在北京、重庆、山东、浙江、湖北等地落地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及区域分中心。
三是推进小微企业信息共享与整合。银保监会推动地方政府整合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区域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在浙江、河南、重庆、江苏、广东等多地初见成效。同时,银保监会着力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对接公共部门的涉企信息数据,改进信贷审批流程和评价模型,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促进金融资源向长尾客户的精准“滴灌”。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据资源共享。一是持续宣贯落实《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行业和工业企业围绕数据共享流通、数据应用、数据分类分级等重点任务先行先试。二是加快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及分中心,加速数据资源在各中心之间的流动和共享,助力区域、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三是加快推动信息整合和共享,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做法,配合银保监会引导银行业综合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和信用信息资源,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水平。
二、关于挖掘数据价值,建立新型中小微企业公共数据库
一是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分析工作。我部推动建立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形成标准化数据接口,奠定平台指标的自动化采集基础。目前实现对近20家重点平台、超2000万台设备的连接和监测,加快数据开放共享。
二是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研究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制定顶层设计方案,组织开展重大示范工程,推动深化大数据在工业制造等领域的协同创新,引导数据共享流转。
三是利用银行数据打通融资渠道。我部配合银保监会,支持银行在数据信息、IT系统、客户资源等方面发挥优势,帮助核心企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培育小微企业客户集群,优化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的融资和结算服务,依托产业链供应链的交易数据、资金流和物流信息,有序发展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挖掘数据价值,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数据共享。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开放数据资源和应用场景,继续深入开展监测分析工作,引导重点平台尤其是中小企业强化数据互通,助力中小企业深挖数据价值。二是会同发展改革委加快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动实现算力资源一体化调度和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深化大数据应用创新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支撑工业制造等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三是配合银保监会继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促进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深化产金融合,构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顶层架构
一是创新供应链金融新模式。2020年,我部联合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2020年2月,全国工商联会同有关协会和金融机构,发起“无接触贷款助微计划”,累计服务客户数2099.69万户,累计发放贷款8721.69亿元,助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深化产融合作。我部联合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产融合作试点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国工商联印发《全国工商联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意见》,提出为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拓展金融机构合作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为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更多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20年,我部印发《关于做好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加快做好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2021年4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融资需求。
下一步,我部将与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部门继续加强合作,一是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推动发展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配合相关部门优化金融服务。二是进一步做好产融合作,配合全国工商联落实《全国工商联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意见》,加强与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合作,促进民营平台企业发展。三是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服务工作,助力民营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增强融资能力,缓解融资困难,促进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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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010-68208273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