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清(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离不开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我们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当今时代,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互联网快速普及,全球数据呈现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国家管理、人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数字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技术和产品已经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同时,我们也面临着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大数据产业发展保障体系不健全、大数据人才缺乏等短板,阻碍了数据红利的有效释放。新形势下,必须加强整体谋划、统筹施策,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据生态赋能,充分释放数据红利。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时代,云计算、高速网络、物联网等大数据相关基础设施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体系配套的完整性、先进性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条件。新形势下,需要加快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跟踪大数据产业前沿技术,吸引健康医疗、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高端企业进驻园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统筹构建云计算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数据中心整合,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全面汇聚数据资源,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提供一体化网络接入服务能力,建设高水平全光网络,全面推进5G网络建设,拓展网络出口带宽,推进卫星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夯实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随着5G、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发展进步,大数据加速渗透到各行各业并产生深远影响,引领和带动各行业转型发展。新形势下,需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应用为牵引,发展相关软硬件、终端、内容和服务产业,打造基础支撑、数据服务、融合应用相互促进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促进数据资源跨区域汇聚、流动和应用。推进数字经济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快突破农产品安全质量、农业数字化生产等信息化关键技术,加快遥感监测、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与传统农业生产过程的融合应用,加快建设“智慧农业”。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引导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制造行业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电子商务等环节应用,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公平竞争。推动数字经济与服务业全面融合,积极培育信息消费、数字消费、智能消费等新消费增长点,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推动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当前,社会治理创新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亟须盘活用好海量数据资源。为此,需要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让各项治理更加聪明、更加智慧、更加精细。加快数据梳理汇聚、数据治理和授权管理,盘活“政务云”海量数据,融合个人、企业海量数据,打造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促进政务数据与交通出行、旅游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间关联信息共享,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深化大数据在社会民生领域的应用。大数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大有作为。将大数据技术与公共服务相结合,深化民生领域大数据的整合、挖掘与分析,有助于推动解决民生问题,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大数据与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促进惠民应用,形成渠道丰富多样、服务普遍覆盖、内容高效精准的信息惠民服务机制。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出行领域的应用,提升交通运输智慧水平。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健康、养老领域的应用,开展远程健康监护、紧急救援等智慧健康养老体系建设。借力数字工坊新业态,充分挖掘和利用数字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教育资源公共平台,不断丰富教育资源内容,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为公众提供更加普惠的教育。
健全数据安全法规标准支撑体系。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需要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能力建设和安全技术防护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数据红利有效释放。进一步研究制定数据资源收集、共享开放、数据开发、数据流通相关标准和安全准则,规范数据收集、传输、存储、交易等行为,建立跨部门数据采集、共享校验标准和机制,推动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开放。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数据资产、数据共享交换、数据交易流通、敏感数据等的多方协同监管,健全数据开放审核、考核评估制度,规范数据利用与网络信息管理。加快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强化重要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对大数据安全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完善打击数据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数据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