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再出发
2021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在官网发布《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这意味着,从事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网络平台方、道路货运司机等相关方面久悬于心的一块大石头终于实现了“软着陆”。也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改革是必然,只是时间早晚的事。
据了解,《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自2019年9月9日发布,2020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极大的顺应了网络经济平台发展的趋势,培育现代物流新业态,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总结与思考
在过去的两年的网络货运阶段,已经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但是这次延长网络货运办法有效期,对于卡友和企业老板来讲,这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新的挑战。
三年的无车承运人,两年的网络货运政策暴露出很多问题,都需要我们一一去解决。网络货运、撮合平台的界限问题、网络货运政策支持地域不平衡问题、税务问题等充斥着这两年的网络货运发展历程。
我国公路货运市场一直存在的市场集中度低、信息不对称、税务不合规等问题并没有达到预期中的改善。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断申报入局;
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却缺乏物流供应链技术和相关配套解决能力,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1年严查虚开发现,很多平台不合规开票、白条做账成了行业通常做法,为企业税务合规埋下了地雷。
因此规范经营是网络货运平台的重中之重,网络货运得以壮大,合规发展是前提。强监管、强考核、强数据是今年国家对整个网络货运行业有序、高质量、高效发展的基本要求。网络货运作为推动物流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新业态,企业经营要始终围绕税务合规视角,税务系统要坚持以包容审慎的态度去支持新业态的发展。在扩大规模的同时,要紧抓交易的真实、唯一、全程数据的真实可靠,信息流、业务流、票据流、资金流 “四流合一”,加强增值税的审核,着力扩展货主的运输业务,充分发挥网络货运的优势,减少中间环节,确保业务的真实性,税企联动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繁荣的网络货运服务生态。
《办法》带来的积极意义
而该暂行办法在今明两年继续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着积极意义:
一是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关部署,鼓励现代信息技术在道路货运领域的创新应用,积极支持网络货运新业态创新发展。
二是坚守运输安全“底线”和税收安全“红线”,加强对不规范运营行为的监管,引导网络货运新模式健康发展。
三是系统总结全国无车承运人试点经验,针对新业态发展中存在的法律定位不清晰、行为规范不明确、监督管理不完善等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着力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四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货运经营的运行监测和监管,建立交通运输、税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综合2021年出台的一系列行业发展规划以及政策来看,网络货运会一直发展下去,这一次直接延期2年之久,肯定了网络货运发展的必要,也足以说明2022年网络货运将成为物流行业大势!前景十分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