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是能促进加速产融结合的重要载体,大力发展制造业供应链金融,全力支持江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也是支持江西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
一、金融支持江西制造业供应链具有良好现实基础
(一)需求侧有多项制造业发展战略与规划支撑。
江西省委省政府牢牢把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提出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打造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地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高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重塑“江西制造”辉煌。近年来,江西实现了从农业大省到工业大省的历史性转变,全省工业增加值、制造业增加值相继突破万亿元大关,“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稳步实施。上述种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和战略部署,为金融支持江西制造业发展创造了广阔的业务空间和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供给侧有持续完善的资源配置机制支撑。
一是完善贷款审批机制。简化信贷流程,辖内部分银行对于制造业供应链业务实现了在线化全流程办理,操作便利。二是完善利率定价优惠机制。明确围绕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优先保障信贷投放,对制造业供应链融资给予FTP优惠,畅通政策红利传导。如辖内某国有大行对制造业供应链融资中普惠口径贷款FTP优惠100BP。三是完善信贷产品创新机制。江西在全国首创应收账款池质押融资服务,搭建企业收支流水大数据平台,通过分析筛选和校验融资需求,将企业对多个下游购货商的应收账款组成资产池,在不需付款方确权、无须引入担保方的情况下,直接质押给银行作为融资担保,按一定折扣比例提供融资。据调研,截至2023年5月末,全省供应链融资余额同比增长21.7%,其中制造业供应链融资余额同比增长17.8%。
(三)实践中探索了若干行之有效的业务模式。
一是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上游企业为获取资金,以其与下游企业签订的真实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向金融机构申请以应收账款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如鹰潭市铜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运用,将铜企业(上游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电子化,由供应链核心企业签发可流转、可融资、可拆分的应收账款数字信用凭据,支持铜企业在线上向其他供应商转让来自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或者直接向银行机构申请应收账款融资。二是存货融资模式。以存储在仓库(一般由金融机构指定)中的货物作担保,依靠供应链下游企业的付款作还款来源。此模式与应收账款融资不同之处是供应商融资时,货物还没有运出。如赣州市“稀金贷”存货融资模式,联合第三方仓储平台对稀有金属企业(上游供应商)存货进行监管,参照货物市场价格、下游核心企业报价等综合判定货物价值,有效缓解中小企业存货类资产资金占用率过高难题。三是预付款融资模式。下游企业根据真实购销合同,在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直接将贷款资金划转给上游企业用于支付货款。
二、金融支持江西制造业供应链发展面临的困难
(一)融资规模较小,业务模式发展不均衡。一是制造业供应链融资规模占制造业贷款比重较低。据调研,截至2023年5月末,全省制造业供应链融资余额占制造业贷款余额比重仅为8.2%。相关市场主体对于供应链融资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均不足,供应链金融发展仍有巨大潜力可挖。二是业务模式以应收账款类为主。目前全省应收账款类供应链融资占比超过八成,主要服务对象为上游供应商及买方核心企业。银行机构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为保理、反保理等标准化程度较高、市场接受程度较高的产品。存货融资、预付款模式本质上是以仓储或在途的货物作为质押品,涉及货物监管等难题,办理手续及流程相对复杂,银行机构和企业办理积极性均不强。
(二)对产业链下游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有待提升。一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穿透层级大多数仍停留在第一级上下游企业。二级以下供应商和经销商未与核心企业直接签订贸易合同,银行无法有效甄别交易的真实性,导致无法享受到供应链金融带来的融资便利。二是供应链融资的期限、频率和便利度等难以匹配小微企业需求。供应链融资的期限大多要求与账款期限保持匹配,在账款期限较短但持续滚动情况下,需要频繁办理融资手续。线上供应链融资虽然可实现T+0放款,但由于线上融资业务前期申请资料及手续较为复杂、上下游企业准入门槛较高等原因,中小企业更加倾向于流贷、银承等传统融资模式。
(三)核心企业配合动力亟待加强。一是占用核心企业自身授信额度。上游企业使用确权后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会占用核心企业在银行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一定程度上影响核心企业自身融资规模。二是交易信息、产品信息等商业秘密安全性顾虑。核心企业确权需要向金融企业共享交易对象、产品、金额等商业信息,存在商业秘密泄漏风险。三是无直接收益。应收账款确权信息存在客户分散、笔数多、系统接入复杂等难点,核心企业在整条产业链中处于强势地位,如与上游链条企业无股权或其他直接关联,往往不愿意增加确权额外工作量。
(四)金融机构业务拓展面临多重堵点。一是贸易背景真实性核实难。产业链上小微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普遍较弱,缺乏自身信用管理意识和能力,向银行申请业务时,部分小微企业甚至无法提供贸易背景合同、发票或其他的贸易背景佐证材料,如核心企业不配合确权及调查,难以达到银行机构审批资质。二是融资风险管控难。银行机构普遍存在过度依赖核心企业信用问题,将第二还款来源的核心企业作为风险评估重点对象,缺乏对于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风险评估体系,一旦核心企业出现信用风险,容易连带整条产业链供应链企业产生较大风险。三是异地业务拓展难。优质核心企业业务往往遍布全国,银行机构尤其是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在对异地上下游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涉及异地授信、异地服务等问题,多机构协调、总分机构统筹管理难度较大,业务成本较高。
三、推进制造业供应链金融规范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围绕江西制造业规划领域重点加大金融投放。主动策应工业强省战略部署,聚焦江西“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围绕产业链布局资金链,持续加大对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提高供应链企业融资效率,不断降低融资成本。主动融入产业链链长制工作部署,深入开展金融保链强链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优选核心企业,建立核心企业“白名单”制度,实行名单动态管理,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纳入名单的核心企业建立信贷管理台账,提供“一对一”金融解决方案。
(二)提高制造业供应链企业参与积极性。供应链金融是破解产业链上配套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突破口。建议对于接入平台核心企业,依据应收账款确权融资金额按比例予以直接补贴或收税减免等优惠,更好发挥核心企业带动作用。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积极与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积极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入平台并确认交易信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科技赋能,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精准刻画供应链企业的主体信用、交易信用,完善供应链融资风险量化模型,简化贷款申请手续及审批流程,提升中小企业申贷积极性。
(三)加强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议依托江西省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省级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规范信息系统接入标准,鼓励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第三方平台公司将自建平台接入省级平台,融通库存、物流、客户交易、应收账款等供应链信息。同时,整合税务、司法、海关、水费、电费、气费、社保等公共部门数据信息嵌入平台,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打破政银企信息壁垒。在确保企业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查询及增信服务,降低金融机构获客、审查成本,同时为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四)强化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和管理。供应链金融能将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整体的可控风险,但需要加强核心企业征信管理。建议将逾期支付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恶意制造虚假交易并登记、恶意虚增应收账款资产价值等列为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管理。完善产业链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考虑产业链发展情况、核心企业主体信用、交易资产价值等因素,建立产业链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及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