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风险管控的6大实用对策
一、加强对市场风险的识别预防管理
对于市场风险的管理,首先需要从风险识别入手,鉴别风险的来源以及哪些项目可能产生风险,并分析其成因。然后对风险因素进行定量分析,摸清情况,综合考量风险所带来的得失做出决断。
控制利率风险最根本的方法是在中国实现利率市场化,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之前,商业银行可以采取的风险控制方法主要有缺口管理和套期保值两大类。
用套期保值的方法管理利率风险有很多不同的方案,其中最主要的是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合约、利率互换和利率期权。对于汇率风险的管理主要可以采取对汇率风险敞口、外汇持有期限和汇率波动程度进行管理三类。
二、强化整个供应链相关授信主体的综合准入管理
供应链融资是从整个供应链角度出发对链上各个交易方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因此需要结合供应链总体运营状况对授信企业的主体准入和交易质量进行整体性的评审,需要从供应链关联的角度对链上各主体业务能力、履约情况以及对手的合作情况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
要注重强化对核心企业的授信准入管理。供应链融资各种业务模式直接或间接都涉及核心企业的信用水平,核心企业在对上下游企业融资起着担保作用的同时,其经营风险也对供应链上其他企业具有直接的传递性,直接决定着供应链业务整体的荣损,因此对其准入管理尤为重要。
要真实反映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银行通过交易结构的设计一定程度上将企业的授信风险和主体信用分隔开了,但债项授信与主体授信的分割并不意味着银行就能忽视授信主体自身的信用风险,银行也不能单纯凭借债项自偿性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增级,而盲目地降低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准入要求。
而应该将主体信用与债项评级相结合,通过综合考察授信申请人的综合实力、财务报表、经营效益、交易活动、自偿程度等全面客观地评价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重点选择与核心企业合作紧密度高,已建立稳定的商品购销关系,并得到核心企业的推荐或认可、生产经营正常、主业突出、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存货周转率、销售额和现金流稳定、历史交易记录和履约记录良好的合作主体。
三、优化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各操作环节职责要点
供应链金融操作流程环节众多,操作风险复杂多变,商业银行应根据供应链融资业务特点重新设计业务流程,合理划分岗位职责,通过设置专业的业务部门、制定专门的业务操作指引、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相应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各流程操作风险的有效控制。
要细化各流程操作指引,建立起明确而又细致的操作规范要求。在贷前调查阶段,考虑到信息要求比一般企业授信更复杂,银行应该建立专业的调查、审查模板和相关指引,调查人员应按照模板要求的框架进行信息收集,有效降低调查人员主管能力对调查结果效性的影响。
在业务落地环节,应细化与授信主体及其上下游企业之间合同协议,印章核实、票据、文书等的传递以及应收类业务项下通知程序的履行等事项的操作职责、操作要点和规范要求。
在出账和贷后管理环节,应明确资金支付、质物监控、货款回笼等事项的操作流程、关注的风险点和操作的步骤要求,使得操作人员有章可循,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要针对业务管理需要明确权责。
建立起专业的管理部门,设置专业的管理岗位、明确流程环节中各岗位的职责分工,并细化到岗、到人,实现由专人专岗负责业务推动、业务管理、价格管理、核库、巡库、合同签署、核保、资金支付和回笼监管等相关工作,使得各岗位之间能够做到既相互衔接配合又相互监督检查,真正实现通过流程化管理落实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封闭操作和全程监控,实现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专业化运作和集约化运营。
四、提升对质押资产的动态管理
抵质押资产作为银行授信的物质保证,其变现能力是授信安全的重要指标。为确保抵质押资产的足值性和有效性,银行要落实好以下两方面的管理要求:
1、注重对抵质押资产的选择。在选择抵质押物时,应选择市场需求广阔、价值相对稳定、流通性强、易处置变现、易保存的产品。
为明确抵质押物的权属关系,要让质权人提供相关的交易合同、付款凭证、增值税发票、权属证书以及运输单据等凭证,通过严格审查相关凭证有效核实实物权属,避免质押物所有权在不同主体间流动引发权属纠纷。
在选择应收账款时,应选择交易对手实力强、资信高,双方合作关系稳定、履约记录好、交易内容和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应收款。应确保应收账款所依附的基础合同真实有效,应收账款处于债权的有效期内且便于背书转让等。
2、加强对抵质押自偿的价值管理。要建立质物价格实时追踪制度,完善逐日盯市操作和跌价补偿操作要求,依据各商品的信贷条件设置价格波动警戒线,一旦价格跌至警戒线以下,及时通知经销商存入保证金或补货。
与此同时,要建立对授信主体销售情况、经营变化趋势的监控机制,定期跟踪其销售情况、财务情况、货款回笼等,严格要求其根据销售周期均匀回款,有效控制抵质押资产的价值变化风险。
五、完善针对物流监管方的监督检查机制
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物流监管方起到“监管者”、“中间者”和“信息枢纽”的作用。物流监管方不仅受银行委托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物实行专业化的监管,确保质押物安全、有效,而且掌握了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货物出库、运输和入库等动态变化的信息。
银行正是通过物流监管方对来实现对质押物的物流和资金流的无缝对接。但当前物流监管方中存在缺乏专业技能、诚信度不高,甚至于贷款企业合谋欺诈银行等现象,使得对物流监管方的转入管理和监督检查显得尤为重要。
为防止物流监管方操作不规范和管理制度的缺陷给银行带来损失,应重点选择经营规模大、知名度高、资信情况好、仓储设备专业、管理技术先进、操作规范完善、监管程序严谨以及员工素质高的监管方开展合作。
要建立起对物流监管方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加大巡查频度,重点检查监管方是否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质物保管及出入库操作,出入库台账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质押货物是否足值、货物存储方式和库容库貌是否符合要求、日常管理是否到位等,对于不符合管理要求的监管方,要及时督促改进,整改不力的要坚决退出。
六、要加快信息系统建设
通过加快建立电子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对供应链金融业务总量、业务结构、融资商品、监管企业合作情况等相关要素的电子化统计,实现日常融资货物质押和解押操作、报表统计、风险提示信息、库存和赎货情况分析等工作的电子化,使业务操作流程化、透明化,降低业务操作对人员的依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