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的运作以核心企业为依托,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配合第三方监管等手段,封闭供应链环节的资金流或者控制物权,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授信、结算、理财等综合性金融产品及服务。供应链金融很好的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的四流合一,可以促进整个“链条”的运转,给中小企业赢得了更多的商机。
风控是金融的核心,传统业务中,银行会将目光放在企业的评级、财务状况上,不会对企业的每笔交易都做调查。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授信因交易而存在,如果企业造假交易信息而银行又没有及时发现,就会产生巨大的信用风险。在控制企业的交易过程中,银行也容易处于被动地位,所以说授信以交易为基础给银行信贷带来了与传统信贷不同的风险。
6大常见供应链金融风险
1、核心企业信用风险
在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掌握了供应链的核心价值,担当了整合供应链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关键角色,商业银行正是基于核心企业的综合实力、信用增级及其对供应链的整体管理程度,而对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授信业务,因此,核心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决定了上下游企业的生存状况和交易质量。
一旦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问题,必然会随着供应链条扩散到上下游企业,影响到供应链金融的整体安全。
一方面,核心企业能否承担起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的担保作用是一个问题,核心企业可能因信用捆绑累积的或有负债超过其承受极限使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出现整体兑付危机;
另一方面,当核心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核心企业可能变相隐瞒交易各方的经营信息,甚至出现有计划的串谋融资,利用其强势地位要求并组织上下游合作方向商业银行取得融资授信,再用于体外循环,致使银行面临巨大的恶意信贷风险。
2、上下游企业信用风险
虽然供应链金融通过引用多重信用支持技术降低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信贷风险,通过设计机理弱化了上下游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但作为直接承贷主体的中小企业,其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技术力量薄弱、资产规模小、人员更替频繁、生产经营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经营透明度差、财务报表缺乏可信度、守信约束力不强等现实问题仍然难以解决。
与此同时,在供应链背景下,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根本改变,其不仅受自身风险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供应链整体运营绩效、上下游企业合作状况、业务交易情况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任何一种因素都有可能导致企业出现信用风险。
3、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
自偿性是供应链金融最显著的特点,而自偿的根本依据就是贸易背后真实的交易。在供应链融资中,商业银行是以实体经济中供应链上交易方的真实交易关系为基础,利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为质押/抵押,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在融资过程中,真实交易背后的存货、应收账款、核心企业补足担保等是授信融资实现自偿的根本保证,一旦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不存在,出现伪造贸易合同、或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合法性出现问题、或质押物权属/质量有瑕疵、或卖双方虚构交易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情况出现,银行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盲目给予借款人授信,就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4、业务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当前业界普遍认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最需要防范的风险之一。供应链金融通过自偿性的交易结构设计以及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控制,通过专业化的操作环节流程安排以及独立的第三方监管引入等方式,构筑了独立于企业信用风险的第一还款来源。 但这无疑对操作环节的严密性和规范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并造成了信用风险向操作风险的位移,因为操作制度的完善性、操作环节的严密性和操作要求的执行力度将直接关系到第一还款来源的效力,进而决定信用风险能否被有效屏蔽。
5、物流监管方风险
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为发挥监管方在物流方面的规模优势和专业优势,降低质押贷款成本,银行将质物监管外包给物流企业,由其代为实施对货权的监督。但此项业务外包后,银行可能会减少对质押物所有权信息、质量信息、交易信息动态了解的激励,并由此引入了物流监管方的风险。
由于信息不对称,物流监管方会出于自身利益追逐而做出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或者由于自身经营不当、不尽责等致使银行质物损失。如个别企业串通物流仓储公司有关人员出具无实物的仓单或入库凭证向银行骗贷,或者伪造出入库登记单,在未经银行同意情况下,擅自提取处置质物,或者无法严格按照操作规则要求尽职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货物质量不符或货值缺失。
6、抵质押资产风险
抵质押资产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对应贷款的第一还款源,其资产状况直接影响到银行信贷回收的成本和企业的偿还意愿。一方面,抵质押资产是受信人如出现违约时银行弥补损失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抵质押资产的价值也影响着受信人的还款意愿,当抵质押资产的价值低于其信贷敞口时,受信人的违约动机将增大。
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的抵质押资产主要分为两类:应收账款类和存货融资类。应收账款类的风险主要在于应收账款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应收账款的账龄、应收账款退款的可能性等。
存货类融资的主要风险在于质物是否缺失、质物价格是否波动较大、质物质量是否容易变异以及质物是否易于变现等。
供应链金融模式风险点识别方法
供应链金融服务是对当前银行贷款融资方式的强化,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及其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引入核心企业、第三方企业(如物流公司)等,实现对信息、资金、物流等资源的整合,有针对性地为供应链的某个环节或全链条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各方创造价值的目的,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
根据资产种类的不同,商业银行主导下的供应链金融在又主要可分为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项融资、动产质押融资三种模式:
●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上游的中小企业将核心企业给它的赊账凭证转让给金融机构,进而取得融资用以继续自身再生产,若到还款期限中小企业不能还款,则金融机构可凭应收账款向核心企业收款;
● 预付款项融资模式:下游的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上缴一定押金并凭借核心企业的信用向金融机构贷款,所获贷款用以向核心企业进货。而为确保中小企业的融资是为了进货,通常会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对货物进行监管;
● 动产质押融资模式:中小企业利用手头上的货物抵押申请贷款,货物存放在第三方监管公司,由第三方监管公司负责货物的监管、货价的评估以及货物的发放等,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借鉴监管公司给出的评估结果发放贷款,中小企业用运营所得还贷。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风险点
应收帐款融资是主要针对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的融资方式,是债权人将其应收帐款转换成银行应收帐款的过程。商业银行在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设计时,应该注意审查和识别以下几个风险点:
◆融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应收账款模式下,融资企业的资信状况由于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与传统业务相比变得不是特别重要,但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融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直接关系着整个供应链的正常运行,关系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持续性和风险性。商业银行在授信审核时应重点考察融资企业借款的原因、企业的发展状况、企业的经营绩效、技术情况及产品竞争力、履约记录及能力、核心企业对该企业的依赖程度等;
◆ 核心企业的资信状况。应收账款模式下,核心企业是债务人,是银行贷款得以顺利回收的最为重要的保障,其规模实力以及信用状况直接关系到风险的大小。商业银行在授信审核时重点考察核心企业在整个行业中的地位及市场份额、企业规模与实力、股东结构、主营业务收益、资产负债情况、信用记录、发展前景以及核心企业对于银行的协助能力等。
◆ 应收账款的质量。应收账款模式下,应收账款是该模式下融资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唯一质押物,其质量的好坏关系着风险的大小。商业银行在授信审核时重点考察核一下几点:一是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核心企业与融资企业的交易是否真实存在,相关合同以及票据是否真实,应收账款是否得到核心企业的承认,相关票据有没有承兑,应收账款的要素是否明确具体等;二是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即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各民事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所承认的资格,应收账款有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以及是否多‘次质押等;三是应收账款的可转让性,即债券债务双方是否允许转让,有无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禁止转让的事实存在,应收账款的告知流程等。
◆ 供应链的整体状况。供应链是供应链金融得以开展的基础,其状况的好坏对于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高低意义重大。商业银行在授信审核时重点考核以下几点:
供应链所在行业的成熟度及特点;供应链的长度以及资金流状况;供应链上企业之间的关联程度、合作时间、交易频率,信息共享程度以及核心企业对于上下游企业的管理能力等。
2、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风险点
预付账款融资主要针对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其与应收账款融资最大的区别是质押物由应收账款转为实物。除了融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核心企业的资信状况、供应链的整体状况外,其特殊的风险控制点主要有以下特征:
◆质押物的选择。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下,银行对于融资企业的授信时间较长,需要经历“预定—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对于质押物的特性以及价格稳定性要求较高。
除此之外,抵押物是融资企业违约后银行减少损失的最为重要的保证,应当容易变现。因此,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下,质押物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品质稳定性。作为抵质押的货物最好具有比较稳定的物理化学特征,不宜接受易碎、易爆、易挥发、易霉变等货物做质押,否则容易造成质押物价值的减损。
2)流动性。一旦融资企业违约,银行需要把质押物进行变卖或拍卖,因此,质押物应当易于转让和出售;
3)保值性。质押物应当价值和价格稳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小,货物价值要始终高于贷款的额度;四是产权明晰。融资企业提供的抵质押物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允许抵质押,而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
◆ 质押权的实现。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下,参与主体较多,各主体之间物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纵横交错,操作风险加大,一旦发生将导致银行质押权难以实现。例如,银行在支付了预付款后,如果核心企业无法供货、不及时发货或发货不到以及物流企业监管出现漏洞均会造成银行质押权的延迟或者落空。
3、动产质押融资模式的风险点
动产质押融资与预付账款融资类似,同样针对核心企业下游企业,但元立方金服研究员认为,在这种模式中更加强调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作用。
◆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信状况和监管能力。动产质押融资模式下,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对质押物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有时甚至直接参与贷款授信和风险管理,因此,其资信状况和监管能力与该模式下的风险关系巨大。商业银行在授信审核时重点审核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管理运营能力(重点审查出入库程序、规章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规模实力,仓促、运输和监管条件,信用记录,与核心企业以及银行的业务联系和数据信息共享程度等。
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控手法
1、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
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也是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的基础载体。
因为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具有与传统信贷业务不同的风险特征,所以在对其进行风险管理时,要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独立出来,可以使风险管理系统的整体运行更有效率。不要用传统的财务指标来约束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要引入新的企业背景与交易实质共同作为评判因素的风险管理系统。
2、审慎选择拟授信的供应链群
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以供应链群体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主线,优势行业与畅销产品是维护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关系的前提,也是银行有效控制供应链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
银行应事先选择允许开展供应链融资的行业和产品,将贷前的市场准入为控制供应链信用风险作为第一道防线。
3、建立快速的市场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馈体系
买方市场时代,产品的质量、更新换代速度、正负面信息的披露等,都直接影响着质押商品的变 现价值和销售。因此,物流企业和银行应根据市场行情正确选择质押物,并设定合理的质押率。
一般来讲,选取销售趋势好、市场占有率高、实力强、知名度高的产品作为质押商品,并对其建立销售情况、价格变化趋势的监控机制,及时获得真实的资料避免由信息不对称引起对质押货物的评估失真,控制市场风险。
4、强化内部控制防止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因为贷后管理是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中重要的一步,所以发生操作风险的概率比传统业务要高,这就要求银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贷后跟踪与对质押物的管理。
质押物管理环节多由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负责,银行要加强与这些企业的联系,注意对其资格的审查,并且随时进行抽查。
具体地说,就是要督促物流企业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和仓管信息化水平,并制订完善的办理质物人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加强对质物的监管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杜绝因内部管理漏洞和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
5、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
因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加之该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也没有行业性指导文件可以依据。
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各方主体应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由于动产的流动性强以及我国法律对抵质押担保生效条件的规定,银行在抵、质押物的物流跟踪、仓储监管、抵质押手续办理、价格监控乃至变现清偿等方面都面临着巨大挑战,这一矛盾曾一度限制了银行此类业务的开展。
因此,在尽量避免对“物”的流动性损害的前提下,对流动性的“物”实施有效监控,将是供应链金融服务设计的核心思想。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动产抵质押物监管及价值保全、资产变现、和货运代理等方面具备优势,在与了对贷款后的抵、质押物提供全面的监管服务外,还将为银行提供一系列面向提高抵质押物的授信担保效率的增值服务。包括对授信对象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及抵质押物的价格走势分析,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银行不良资产项下抵质押物的处置变现等。
这些专业化的服务有利于降低银行抵质押担保授信业务的交易成本,为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风险防火墙,拓宽了银行的授信范围,也为供应链节点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融资机会。
6、逐步构建完善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模型
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同时,也要注意信用评级系统数据库中数据的逐步积累。当今银行风险控制的发展趋势是数量化、模型化,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新的信贷业务,风险评估模型更是不可或缺,而构建完善模型的基础就是具有代表性数据的收集。所以银行要注意投入物力人力开发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评估模型,使此业务今后的风险管理成本减少、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