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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发展对中小企业的意义

作者:稽惠娟来源:供应链云金融

2020-03-20

        【摘要】随着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地方有关商业保理试点方法的出台,商业保理在我国开始进入快速增长的时期。而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在发展中却面临买方市场下信用销售带来的收款风险、资金周转困难以及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的困难等问题。在商业保理的支持下,中小企业可以转嫁收款风险,盘活应收账款、减轻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的负担,从而集中精力于研发和生产,开拓更大的市场。

        一、商业保理发展现状

        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保理是指卖方与保理商之间存在的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

        根据提供保理服务的保理商不同,保理可以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银行保理是指由银行提供的保理服务。目前我国银行保理从业务规模来看占绝对优势,但银行保理侧重于融资,在业务办理时需要严格考察卖方的资信,占用企业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并往往需要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一般只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而商业保理公司则更注重提供调查、催收、管理、结算、融资和担保等一系列综合服务;更专注于某个行业或领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更看重应收账款本身的质量和买方的信誉,而非卖方的资信或实力,比较容易做到无抵押和坏账风险的转移。因此,商业保理是解决中小企业资金收款风险和资金融通问题的有效手段。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保理业务一直是银行保理占据主导地位,商业保理无论从保理公司的实力还是业务量来看都无法和银行保理匹敌。

        2012年6月27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同年11月和12月,上海和天津分别出台了商业保理试点办法,我国商业保理试点工作在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正式启动。11月26日,首个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自律组织—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在民政部获准登记。商业保理由此走向了快速发展之路。根据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的《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研究报告2012》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20日,全国经批准成立的商业保理公司共137家,注册资本总计约178亿元。其中,从注册地来看,天津67家,上海32家,深圳27家,重庆、浙江各4家,北京、河南和辽宁各1家。从资金来源看,内资保理公司103家,外资保理公司34家。

        随着商务部及国家相关部门对商业保理行业政策、法规和规范的进一步完善,以及行业自律工作的逐步展开,商业保理公共服务平台、行业统计信息系统、宣传和培训等体系将逐步建立,商业保理将走上一条稳定健康发展的道路。

        二、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在中国,中小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经济结构中最有活力的部分,解决了大量就业,创造了GDP,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根据复旦大学管理学院2012年3月21日发布的一项关于中小微企业成长指数的调查报告,目前中国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在1300万个左右,其盈利压力相对较大,生存状况普遍不容乐观。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来自多个方面,既包括外部因素如政策层面的支持力度不够、现有的金融体系不青睐中小企业;也包括中小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如资本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度不高、技术水平较落后等。本文主要从中小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融资环境等角度分析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买方市场下的信用销售带来的问题

        在全球经济尚未走出低迷的背景下,全球市场仍处于买方市场。卖方为了实现商品的销售、抢占市场份额,不仅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价格,还要向买方提供更有竞争力的支付手段。如果卖方能提供赊销或承兑交单托收等信用销售支付方式,往往能获得买方的青睐,这在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中都适用。但是信用销售却给卖方带来几方面的问题:

        1.收款的风险问题。卖方先发货再收款,由于该收款是是建立在买方商业信用的基础上的,没有银行信用作保证。一旦买方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违约而拒绝支付货款,卖方可能面临钱货两空的局面。

        2.资金周转问题。一般对企业而言,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运输到收款需要一个周期,整个周期越长企业对资金需求就越大。在信用销售下卖方的收款需要的时间较长,这就相应的延长了这个周期,这就使得卖方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而对于许多企业,特别是业务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企业来说,流动资金周转是其得以生存和扩张的基础。

        3.账务管理和催收的负担问题。信用销售意味着卖方必须对大量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包括记账、催收、收取和纠纷处理等。由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扩大,企业应收账款拖欠和坏账风险明显增加。据业内人士估计,全国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在20万亿以上。而这些对于专注于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的企业来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

        (二)融资渠道不畅

        理论上来讲,企业的融资渠道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企业不断将自己的积累转化为投资;而外源融资是指企业利用外部主体的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和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而实际上中小企业单纯依靠内源融资很难快速成长,而外源融资渠道则不通畅。目前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对中小企业来说还比较困难,因此银行贷款成了中小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是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角度,往往希望选择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作为客户,或者要求提供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品,信誉良好的公司作为担保人。而中小企业资信状况普遍不高,财务制度不健全,资产结构不合理,不易提供合适的抵押品和担保人,因此在实务中很难得到银行青睐。

        三、商业保理的发展对中小企业的意义

        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是复杂的,商业保理的发展虽然不能从政策层面和市场环境角度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但是可以从信用风险控制和贸易融资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支持,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专注于研发、生产,并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支付方式来吸引客户、拓展市场。

        (一)转嫁收款风险

        根据卖方的需要,保理商可以为其提供信用风险控制和坏账担保服务。卖方在与买方签订合同之前,先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由保理商对买方的背景、实力等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核定信用销售额度。卖方在已核准信用额度内的供货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也就是说,如果因买方的资信原因如破产、倒闭、无力支付等发生拒付,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把收款的风险转嫁给了保理商,不用再担心由于买方的信用风险造成货款无法收回的情况。

        (二)盘活应收账款、加快资金周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保理商为企业提供无追索权的融资服务。出口商可以将该融资作为正常的销售收入。在资产负债表上直接表现为应收账款减少,现金增加,财务状况得以改善。即使是有追索权的保理融资,通过保理商购买应收账款也可以使企业迅速回笼资金,进行下一轮的生产和销售。

        (三)减轻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的负担,提高生产和销售效率

        大型企业往往有专门的财务部门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和催收。但是中小企业由于条件限制,往往只配备1-2名财务人员,甚至兼职财务。当企业业务量逐渐增加时,其相应的应收账款也相应增长起来,这些应收账款对应不同的买方和不同的收款期,管理起来比较麻烦。保理服务为企业提供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的服务。卖方将其应收账款的管理权授予保理商。保理商利用完备的账户管理系统为卖方的销售设立分户账,利用系统自动进行记账、催收、清算、计息收费、打印账单等工作,定期向出口商提供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逾期账款情况、信用额度变化情况等各种财务和统计报表。而企业则可以集中精力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四)利用信用销售方式吸引客户,开拓市场

        在商业保理的支持下,卖方可以通过向买方提供信用销售的方式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市场的开拓。在信用销售下,卖方的收款期虽然延长了,但是由于商业保理公司向其购买应收账款并支付货款,卖方可以迅速回笼资金。以相同规模的中小企业为例,通过保理服务,企业可以接下比以前大几倍的订单,从而与买方建立起稳定的关系,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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