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盛产业互联网研究院 - 产业数字化与产业互联网研究服务平台!

网盛产业互联网研究院/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心/正文

肖小和:商业汇票是企业资金周转、融资的重要工具

作者: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来源: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

2020-06-09

        我院执行院长肖小和就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公告(征求意见稿),对金融时报记者说:“商业汇票是企业资金周转、融资的重要工具。”

        6月5日,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为加强商业汇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保障持票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规范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与其他形式的应收账款相比,商业汇票具有凭证法定、账期固定、市场认可度及流动性较高等优势,在优化企业应收账款结构、提高应收账款流转与融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人民银行方面表示,实践中,商业承兑汇票因信用问题导致其流动性和融资便利性较低,部分财务公司承兑票据也存在类似问题,因此,一些企业对商业汇票产生负面评价,亟待建立信用约束机制,解决商业汇票流动性和融资问题。

        “商业汇票是企业资金周转、融资的重要工具。”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肖小和告诉《金融时报》记者,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只要解决信用问题,对于企业是便利支付、便利流转、便利融资、便利应收账款优化结构、便利效率提高和便利减少成本的重要金融工具。

        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起草《公告》,通过规范承兑人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建立承兑人信用约束机制,以改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商业汇票更好发挥其功能作用。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公告》和今年1月15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表述方面高度一致。《公告》是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的配套制度,也显示出有关方面在加强商票信息披露方面是有决心、有计划的。

        为加强票据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上海票据交易所于今年1月16日上线试运行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商业汇票承兑机构可通过平台披露票据相关信息。数据显示,截至6月5日,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累计注册用户327家,其中,企业299家、财务公司28家。5月30日至6月5日,新增注册用户9家,均为企业。

        肖小和认为,《公告》的出台对于加强商业汇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国企业信用程度,建立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更好地规范市场及参与主体行为,保障持票人合法权益,减少票据纠纷及相关风险具有积极意义。随着参与主体的广泛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真实性、适时性不断增强,它将为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具体来看,《公告》共有10条,主要从披露主体和披露内容、引导和激励政策、监测责任和风险提示、生效日期和适用范围四个方面对商业汇票信用体系进行完善。

        肖小和进一步分析称,这10条中涉及承兑人的要求有4条,对承兑人披露承兑信息及承兑信用信息和披露信息有具体要求,对承兑主体和承兑主体披露内容有了明确规定,并引导承兑人可以在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其他信用信息,为拓展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提供了机会;涉及到企业的有1条,即为加强风险识别与防范,在取得商业汇票前,可在人民银行认可的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查询票据承兑信息;涉及到金融机构的要求有2条,对办理贴现等业务,应通过商业汇票信息披露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并通过引导和激励政策支持企业信用提升;涉及到票据市场基础设施的要求有2条,既要服务好参与主体,又要求参与主体为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反馈相关信息。同时,要求票据基础设施制定操作细则,报人民银行备案并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情况。最后一条,明确信息披露种类,商业承兑先期执行,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参照执行。


【版权提示】网盛产业互联网研究院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xw@netsun.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关于研究院网经社关于网盛
© 生意宝(002095)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10002000015号 工商执照 浙ICP证  网络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