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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怎么搞?中央的这次会议说清楚了!

作者:经济日报 王轶辰 新华视点 刘红霞、吴雨来源:经济日报

2021-03-19

        平台经济,作为专业术语,不少人可能并不熟悉。但提到淘宝、京东、美团、滴滴等跟吃穿住行密切相关的行业企业,大多数人都不陌生。这些企业,正是平台经济的重要参与方。

        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题,就是研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问题。记者采访了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解读。

“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

        会议以两个“有利于”和一个“有助于”概述平台经济的巨大作用:

        ——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

        ——有助于贯通国民经济循环各环节;

        ——也有利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智能化、全域化、个性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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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要“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换句话说,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这片“主战场”上,平台经济应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以战略高度来审视平台经济发展,意味着我国鼓励、支持、推进平台经济发展的方向不会改变、力度不会削减,这有助于统一社会各界对平台经济发展的认识,使平台经济走得更快、更稳、更好。”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房爱卿说。

        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看来,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可为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支撑,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金融活动要全部纳入金融监管”

        不少人有过这样的遭遇:才搜索过某品牌新款手机,消费贷的广告就出现在眼前;刚在朋友圈“点赞”某人高颜值,“美容整容贷”的推荐就翩然而至……这些“精准营销”的背后,是一些互联网平台对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充分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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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说,部分大型互联网平台过分追踪与收集用户“数字足迹”,通过推送金融营销广告,向一些资信脆弱人群灌输“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等观念,使其落入“无抵押消费贷”等陷阱。“互联网平台提高了金融产品的‘可获得性’,却往往忽视‘可负担性’,金融风险随之累积。”

        当下,互联网平台对消费者的金融信息保护不容乐观,“赢者通吃”“数据垄断”等风险隐患突出。部分互联网平台更是偏离实体经济需要、故意规避监管,以“创新”为名行违法之实。此次会议强调,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

        互联网平台挖掘信息价值必须合理适度,不能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课题组撰文提出,要加强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加强对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反垄断审查,规范大型互联网平台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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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对于平台经济的监管,以分业监管、机构监管为主,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和监管漏洞,对防范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交叉性金融风险有待加强。”董希淼说。

        对此,会议指出,要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优化监管框架,并特别提出“金融活动要全部纳入金融监管”。

        专家表示,网络小额贷款管理办法、互联网存款新规、非银行机构支付条例……一系列监管举措陆续出台,可见监管部门正有的放矢地出手,稳扎稳打地推进“金融活动要全部纳入金融监管”的要求。2021年金融严监管将持续推进,健全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和标准,强化金融科技创新活动的审慎监管。

“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

        会议指出,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作用是积极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平台企业发展不规范、存在风险,平台经济发展不充分、存在短板,监管体制不适应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把脉”平台经济,根本目的是为其健康发展“开方”。

        此次会议开出的“方子”中,核心词有两个——发展、规范。并且,二者不能畸轻畸重,而应“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

        细读会议通稿不难发现,发展和规范的辩证统一关系贯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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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会议既强调要“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也强调要“加强开放合作,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强化国际技术交流和研发合作”。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来,我国在相关领域已经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本次会议再次强调,“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与此同时,会议还强调,要加强平台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督促平台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维护好用户数据权益及隐私权,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在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发展和规范齐头并进,这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张燕生说。

“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本次会议召开之际,正值全国两会胜利闭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落子起步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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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篇中,已经提到要“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本次会议赋予平台经济的一个任务,是“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加速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支持消费领域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受访专家学者认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是我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重要抓手。与此同时,平台经济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仍大有可为。

— 深度观察 —

推动平台经济行稳致远

        平台经济正逐渐成为引领经济增长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如果任由平台经济野蛮生长,不仅危害消费者权益,还会抑制企业创新,推高市场成本,更有可能会带来系统性风险。必须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形成治理合力,解决突出矛盾,推动平台经济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3月15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宅家“云办公”、视频上网课、掌上点外卖、在线问诊、VR看房……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今人们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互联网平台。平台经济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技术和产业变革朝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加速演进,有助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平台经济正逐渐成为引领经济增长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随着市场集中度的不断提升,一些平台忘了创业的初心,抛弃了原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把平台经济演化为“垄断经济”,甚至沦落为资本的“奴隶”。逼迫平台商家“二选一”、利用大数据杀熟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做法,成了家常便饭。在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中,360搜索医药广告造假链条,UC浏览器涉及为无资质公司投虚假医药广告,手机清理类软件将老人推向诈骗深渊,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猎聘平台简历给钱就可随意下载……互联网平台的种种不良行为带来了巨大危害和恶劣影响。

        如果任由平台经济野蛮生长,不仅危害消费者权益,还会抑制企业创新,推高市场成本,更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比如,在金融创新的外衣包裹下,个别互联网金融巨头疯狂套利,却将金融安全的责任抛之脑后,置系统性风险于不顾。

        资本会自动集约化、寡头化,甚至形成垄断,这一点在平台经济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赢者通吃”是互联网行业的典型特性,不仅中国如此,海外也是一样,谷歌独霸搜索市场,脸书下没有MySpace的生存空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在平台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如何规范发展,保证其航向不偏是个重大命题。

        对于平台经营者来说,短期利益对企业是一个吸力极强的“黑洞”,但企业必须要抵制诱惑,不被平台反噬。对于平台企业而言,不应企图通过资本和规模优势实现垄断,以达到建立“护城河”目的。要认识到,最牢靠的“护城河”不是垄断,而是不懈地创新,长期创造价值。当消费者和平台商家利益不受保护,痛点无法解决,就会用脚投票,受损的最终是平台企业自身。

        对于各级管理部门来说,应该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监管,防止垄断带来的不公平竞争。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同时,还应加强规范和监管,加快健全平台经济法律法规,及时弥补规则空白和漏洞,加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责任。并且,要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形成治理合力,构建有活力、有创新力的制度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平台经济行稳致远。


产业互联网定义:产业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连接企业与企业之间商品流通,提升产业链与供应链协同效率,具体包括B2B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与网络货运平台等多种平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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