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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金融系统代表委员共商国是

作者:记者:马梅若 孟扬 叶松 冯瑶 李博 常琳 吴海峰 杜冰来源:金融时报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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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全国人大代表王玉玲:建议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发放信用贷款 优化绿色融资结构 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华:大力发展雄安新区绿色金融

        全国人大代表徐诺金:可基于兰考普惠金融试验区建设实践尽快制定《普惠金融促进法》

        全国政协委员屠光绍 赵海英:新形势下推动中国企业高质量走出去

        全国人大代表张近东: 多策并举破解小微企业发展难题

        全国政协委员李民斌:进一步强化建设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进扶贫事业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王玉玲:

(一)

建议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发放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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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10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债务融资快速增长,其中银行贷款占比显著增加,大量贷款以政府信用支持和房地产为抵押品,银行贷款结构以抵押担保贷款为主,信用贷款占比处于较低水平。从风险承担角度来看,商业银行通过抵押贷款能将贷款风险转移出去,抵押品的分布也成为影响银行资金流向和资金配置的重要因素。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表示,贷款高度依赖抵押品可能会导致金融风险向银行和政府集中,而银行对抵押品的过度依赖也不利于其作为金融中介主动提升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和充分发挥其识别企业家、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功能。

        同时,推动商业银行发放信用贷款也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抓手。信用贷款不需要企业提供完全担保,银行凭着对企业经营状况和信誉的了解发放贷款,能够帮助诚信经营的企业快速获得融资支持。

        王玉玲坦言,在各部门的大力倡导下,商业银行近年来在开展信用贷款业务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但也要注意到,用于支持各类企业生产经营的中长期信用贷款发放明显不足,这主要是因为信用贷款的风险相对于抵押、担保贷款更大,各地各部门信息分散且开放不足,商业银行无法跨部门全面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缺乏完善的考核和尽职免责评价体系,风险控制和缓释机制缺位。

        针对上述问题,王玉玲建议尽快建立健全各层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查询机制,为银行打开信用信息共享大门,督促银行改善风险控制模型,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鼓励各地建立信用贷款担保基金,撬动更多信用贷款发放。与此同时,在监管考核评估方面考虑增设信用贷款有关指标,推动商业银行积极发放信用贷款,进一步发挥银行体系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功能作用,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金融科技手段应用,改进风控模式,督促商业银行及时开发、引进适用于信用贷款发放和管理的风控模型,从前端有效控制贷款风险,提高甄别效率。严格落实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合理划分金融资产风险,将债务人履约能力评估、偿付记录和财务状况考察作为重点,弱化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提高中长期信用贷款占比。创新信用贷款产品,推动新增信用贷款更多支持首次贷款的小微企业。

        二是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查询机制,尽快整合分散在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以及水电费、社保缴纳等领域的信用信息,从顶层设计上着手打破“信息孤岛”,为地方建设信用信息平台提供示范指导。推动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平台或夯实金融服务平台功能,除为银行开放平台入口、撮合融资之外,还应对接市场监管、税务、司法等主管部门,确保入驻银行能够通过平台获取企业关键经营信息,帮助银行多维度识别问题和判断风险。

        三是完善评估考核办法,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引导商业银行合理配置金融资产,推动改善银行贷款结构。调整监管考核办法,考虑在考核评价体系中增设信用贷款指标,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四是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信用贷款业务的支持力度,缓释银行相关业务风险。同时,鼓励各地建立信用贷款担保基金,建立持续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壮大担保实力,为银行开展信用贷款业务分担风险。

(二)

优化绿色融资结构 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2016、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重庆、武汉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议,对长江经济带做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指示。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沿江11省市以绿色信贷为主要手段,打出沿江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水质治理等一系列“组合拳”,推动生态环境污染破坏累计存量显著降低。

        如今,通过“关停并转迁”等方式降污染存量的空间已经大为压缩,继续以此方式推进绿色发展将面临稳增长和稳就业等方面的压力,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破坏流量的重要性愈发突显。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绿色信贷能够适应快速降低生态环境污染存量的迫切需要,但绿色信贷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与技术研发的高风险属性不匹配,对产业绿色化转型促进效果不如绿色直接融资和风投基金等其它融资方式,需要相应调整绿色融资结构,以适应绿色发展需求。

        王玉玲认为,要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可持续发展,可通过“水陆统筹”加以应对,除了对“堵”污染保持必要的信贷投入,建议把主要精力转向优化绿色融资结构,在降流量工作上下工夫。

        完善绿色直接融资和风险基金政策支持体系。

        一是以是否有利于绿色技术研发为核心标准,完善绿色上市后备企业库建设,合理确定绿色金融发展目标,建立工作激励机制。

        二是完善推动绿色企业上市的服务体系,建立针对绿色上市后备企业库的辅导机制,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基金、金融监管机构与库内企业对接,推动企业在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并鼓励绿色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强强联合和集聚核心科技竞争要素。

        三是建立科研院所绿色技术研发信息库和国民经济绿色技术瓶颈清单,统筹协调各类政府背景的创投基金、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及市场化风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加大对接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和萌芽期、初创期绿色创新企业。

        四是完善对国有背景基金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重点完善尽职免责标准,调动基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建立绿色信贷支持体系。

        一是建立绿色产业认证标准。重点对生态环境薄弱地区的治理、修复、保护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创新技术产品的市场化运用,做大绿色产业;加大对非绿色企业绿色化转型技改的信贷投入,设立传统产业海外转移专项贷款。

        二是明确政策性融资支持与商业性金融支持领域。政策性金融以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项目为支持重点,商业性绿色信贷以具有市场应用潜力的绿色企业或项目作为优先支持对象,建立与绿色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绿色信贷政策。

        三是加大对绿色消费的支持力度。建立绿色技术产品标识标准,出台优惠贷款支持政策,为购买、安装、使用绿色技术产品提供优惠贷款,做大绿色产品消费市场。

        四是加快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服务能力建设。采取建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成立绿色分行等方式,为绿色企业提供专门服务,提高审贷效率。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一是完善财政支持体系。推出绿色直接融资奖励政策和绿色贷款贴息政策;建立并完善推动绿色直接融资工作先进机构、个人和单位现金奖励规定和职务晋升激励措施,完善对绿色上市公司的财政奖励措施和标准;适当提高贴息比例,适当延长贴息期限;建立绿色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比例,推动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产业贷款。

        二是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强化对绿色创新企业的税收支持,对消费绿色技术产品给与税收减免或抵扣等优惠措施。

        采取小范围试点,逐步推广渐进施行方式。建议选取湖北省作为绿色金融优化发展的试点省份,探索实现绿色信贷稳健发展、绿色直接融资和风投基金等加快发展的可行路径,推进绿色技术研发,促进绿色产业和绿色消费发展,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华:

大力发展雄安新区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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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2018年12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雄安新区以“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为发展定位,表明雄安新区不仅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更要在环保、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金融作为‘绿色建设’的重要资金保障,雄安新区必然要利用金融调配资金的优势,促进绿色产业和项目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行长陈建华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陈建华认为,金融是实现新区发展定位的重要手段,因此绿色金融将成为雄安新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的可持续融资模式,可通过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促进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等相关绿色产业和项目发展。同时,新区建设起步阶段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项目往往周期较长,传统银行贷款无法满足,也需要绿色金融的各类创新。绿色产业中的许多子行业,包括环保、清洁能源、节能材料、节能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均属于高科技范畴,通过金融支持绿色科技的发展也就成为雄安绿色金融未来必须支持的重要方面。

        为此,陈建华建议,大力发展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健全雄安新区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首先要完善政策框架,强化顶层规划引领。建议制定雄安新区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规划,对新区绿色金融的需求和供给进行全面摸底,依据党和国家有关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谋划新区绿色金融在京津冀地区及全国金融创新中的角色与任务。其次要以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抓手,推动新区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议优先考虑设立雄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最后要加强绿色金融相关配套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快在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上的衔接,特别是以市场为主导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风险监督和共担机制、多元协调共享机制。

        二是健全雄安新区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体系。首先要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有雄安特色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包括加快形成京津冀地区互通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绿色项目认定标准、绿色信用评级评估标准、绿色金融统计标准等标准系统;依托新区金融业综合统计,探索建立涵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在内的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为绿色金融政策考核提供依据。其次要支持设立雄安绿色资源认证及交易平台,对绿色资源、碳排放权等环境资源进行认证、估值、确权、流转、抵质押等,推动绿色资源的市场化交易。加快在雄安新区设立绿色金融产品交易中心,筹建碳排放交易所,支持雄安新区率先推出中国碳排放期货交易,积极开发生态环境类金融衍生品。最后要健全绿色金融监管体制,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建议明确金融机构的环境法律责任,利用法律手段将绿色金融外部性内部化,进而提高金融机构的环境风险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雄安新区绿色金融的产品市场体系。首先要构建多层次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满足雄安新区的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发展多样化的绿色金融机构,扩大新区绿色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其次要强化金融与产业的联动发展,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对于绿色产业而言,应合理引导资金流入绿色产业。通过设立各类绿色发展产业基金和发展绿色证券,有效对接重点绿色产业发展资金需求,鼓励生态环保绿色企业上市,扩大绿色企业的比例,促进传统产业向绿色产业转变。

全国人大代表徐诺金:

可基于兰考普惠金融试验区建设实践尽快制定《普惠金融促进法》

        2016年12月26日,河南省兰考县获批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兰考试验区”),历经3年多建设,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以数字普惠金融为核心,以金融服务、普惠授信、信用信息、风险防控”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模式,初步探索出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之路。

        “兰考试验区的实践表明,制度是推动普惠金融不可或缺的驱动力,发展普惠金融有赖于良好制度环境。”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对《金融时报》记者说。今年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收官之年,但系统性的法律框架还没有形成,亟待出台一部普惠金融方面的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普惠金融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

        徐诺金认为,出台《促进法》可弥补现行普惠金融法律体系缺失,保障普惠金融需求者权利,规定普惠金融供给者的义务,固化长期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因此,他建议尽快出台《促进法》,《促进法》可分总则、需求者权利与义务、供给者权利与义务、促进与保障、评估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七部分。

        在总则部分,建议包括立法目的、普惠金融含义、对象、普惠金融体系、普惠金融开展的基本原则、数字普惠金融等内容。

        在需求者权利与义务部分,要明确普惠金融服务权概念,明确普惠金融服务权具体包括公平信贷权、普惠保险权、金融教育权、建议监督权等,同时需求者要履行诚实守信、完善企业治理、防范金融风险等义务。

        在供给者权利与义务部分,明确供给者有权获取信息、公平享有优惠政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履行完善组织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考核机制的义务。

        在促进与保障部分,建议明确激励政策、风险补偿和财政奖励等机制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其中,在激励政策方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施央行政策引导和差异化监管激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农业保险专项补贴机制;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国家鼓励设立专门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普惠型民营银行。

        在评估与监督部分,建议从评估机制和监督机制两方面明确评估与监督职责及权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责任制度,对政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推进普惠金融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各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和评估考评体系,督促各地区、各机构根据评价情况改进普惠金融工作。同时,建议明确6类现场检查权力和5类监管措施。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持续开展普惠金融风险日常、定期监测活动,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化解普惠金融业务风险。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履行促进地方普惠金融发展和风险防控处置的责任。

        在法律责任部分,建议明确救济渠道、政府部门责任、金融机构责任,确保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后,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屠光绍 赵海英:

新形势下推动中国企业高质量走出去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外开放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正成为推动全球跨境投资增长的重要引擎。然而,由于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企业走出去也面临几方面重大挑战,需高度关注并妥善应对。

        在上述背景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屠光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赵海英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日,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表示今年将向大会提交关于新形势下推动中国企业高质量走出去的提案。

        “当前全球宏观经济形势深刻变化,我国境外资产的安全隐忧加大。”两位委员指出,全球经济表现出“三低一高”的新特点: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高债务。一些发达国家转向“现代货币理论”,通过压低收益率曲线支持财政扩张,增加了全球金融的脆弱性。加上这次疫情冲击为更大的全球经济冲击埋下隐患,国际金融体系可能面临长期低利率环境,我国境外资产保值增值压力加大。

        此外,地缘政治因素错综交织,也让我国企业面临更加敏感的境外投资环境。委员们解释,随着国际力量对比变化,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不断抬头。

        上述担忧已经有所体现,疫情期间的一个明显趋势是:国际外资监管趋严,国家安全概念泛化。今年3月以来,受疫情冲击影响,许多发达经济体投资保护主义进一步加剧。两位委员介绍,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欧盟、西班牙、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印度等国家和地区,集中发布或启动制定外资监管新政。这些新政通过扩大审查范围、降低审查门槛、堵住审查漏洞等多种方式收紧外资监管。

        为妥善应对以上挑战,推动企业高质量走出去,两位委员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做好新形势下境外资产安全保护。可以通过多边和双边机制拓展国际经济合作伙伴、强化境外安全保障力量、推动建立多方位的境外投资安全体系优化我国对外投资布局,充分认识国际监管和宏观经济的变化趋势,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注重风险管控特别是合规管理,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二是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引导,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要完善各类信息、强化公司治理规则和企业社会责任,培育一批有国际水准、懂国际规则的企业,树立并维护企业商业化、负责任的对外投资形象,避免为国际监管提供“口实”。

        三是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全球竞争力。顺应市场规律,为企业发展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更加畅通的市场准入、更加规范的市场秩序、更加明晰的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家信心。

        四是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注重构建境外合作伙伴关系。两位委员强调,要加强对国际监管形势、规则的了解,加强与国际机构、当地机构的深度合作,通过交易结构设计发挥双方比较优势,形成利益绑定,实现互利共赢。推进与重点国家发起设立多双边基金,搭建跨境投资生态系统,推动跨境对接合作。

全国人大代表张近东:

多策并举破解小微企业发展难题

        小微企业是经济运行的“毛细血管”,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贵是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极大障碍。尤其是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小微企业运营造成了冲击,更加凸显了资金短缺问题的紧迫性。全国人大代表、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在2020年两会建议中提出,建立完善全面、互联互通的地方小微企业政策执行和信息集成的综合体系,加大金融扶持的基础上引入产业力量,多方合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冰山”。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个体工商户全国登记数量是8000多万户,纳入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个体工商户是6523万户,而有贷款的个体工商户是1394万户,覆盖率是21.4%。而今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营收严重下滑、现金流紧张等困境,产生了大量融资需求,让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严峻。

        在疫情影响仍未结束的情况下,张近东建议,要加大小微企业的救助力度,在实施应急举措的同时,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

        如何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张近东表示,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小微企业融资难,难在风控;而风控之难,难在有价值信息的获取;信息数据获取之难,难在数据入口分散,孤岛效应难以消除。

        当前,不同的政府机构和部门管理服务不同行业和领域中小企业,如工信局等部门主要服务工业企业,商务局的相关部门则对接批发零售等服务业企业,尚不存在统一的信息归集扎口和对外输出渠道。即便是省级政府搭建了信息共享平台,也存在使用范围有限(大多数数据仅对政府机构开放)、申请手续繁杂、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尚不能为金融机构开展大规模的普惠金融业务提供有效帮助。

        为有效推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解决,张近东建议,一方面,继续推动政策落地,提高执行效力。另一方面,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整合区域内政策机构力量和各方数据,建立完善全面、互联互通的地方小微企业政策执行和信息集成的综合体系,为金融机构创新小微金融业务模式提供数据支撑。

        “建议建立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之困的社会共享信息交流平台,由银行机构、财税部门、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组成,专门负责小微企业融资的数据征信服务和协同政策的梳理整合,发挥政策合力。”张近东表示。

        小微企业稳,则经济发展稳,就业保障稳。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是金融业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体现,是缓解人民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和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因此,需要更多纾困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接棒。

        张近东表示,在金融扶持的基础上,应引入产业力量,实现对小微企业的综合扶持。要加强产业链协同,通过数据、资金、人才等环节的打通共享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形成产业协同合力。

        随着“新基建”的推进和疫情带动下的企业数字化转型,张近东提出,各方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难点,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助推中国经济朝着更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李民斌:

(一)

进一步强化建设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19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目标原则,加快推进建设进程。

        “这是在传统诉讼模式之外,寻求更为便捷有效的化解机制,应进一步细致落实,持续完善。”全国政协委员、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李民斌认为,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预期金融纠纷将趋于频发而复杂。为应对由此产生的问题和风险,中国应当继续强化建设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国际金融治理地位,支撑经济持续稳健发展。对此,他建议:

        一是突出金融纠纷化解专业性。一方面提升金融专业人士纠纷解决的参与,在法律咨询、主动协商和解、专业调解、 商事仲裁、诉前程序(证据交换和事实发现)等,发挥金融专业人士作用。司法审判应与这些机制充分对接,保障法官的裁决建立在掌握金融产品本质特征,并符合商业实践标准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参照金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尽快出台金融专业调解员选任资格标准,并对在岗金融专业调解员要有定期专业培训,以掌握最新的市场知识及运作规范。另外,在金融开放程度高的地区,按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外籍与港澳台金融专业调解员,应对涉外金融纠纷。

        二是加强金融纠纷“繁简分流”。他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对追债类的无实质性法律争议案件,应首先由金融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建议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的受理范围予以明确。比如, 对于大量属地性强、涉民生、金额较小的纠纷,依靠基层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发挥作用;针对专业性、类型化纠纷,主要以行业性、专业类调解组织,进行纠纷化解。其次,对调解无效而进入司法审判的复杂金融纠纷,应充分发挥庭审前证据交换过 程中依托法律专业人士进行事实发现和协商解决的功能,通过证据交换、观点交流, 厘清事实、明晰争议焦点,引导诉讼双方基本达到对未来判决结果的合理预期,促成和解。

        三是提升涉外金融纠纷化解能力。李民斌认为,要积极推动国际仲裁机构开展在华业务,提高法律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程度。

        首先,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仲裁法》,加强对仲裁效力的认可;

        其次,要考虑此类境内开展的国际仲裁程序和境内司法保全、强制执行环节的对接;

        第三,要适当补充外籍与 港澳台金融专业仲裁员,充分发挥“专家断案”的优势;第四,研究做好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性。

(二)

推进扶贫事业可持续发展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近年来,我国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已取得了巨大进展,对于下一步扶贫工作的开展,全国政协委员、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对《金融时报》记者建议称,应继续加强专业扶贫、金融扶贫,和强化扶贫资金整合管理,从而推进扶贫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专业扶贫。实现贫困地区真正脱贫致富,不仅要解决贫困人口眼前的困难,更应着眼未来可持续发展。贫困地区贫穷的根源主要有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和教育落后等客观原因。对此,李民斌建议加强组织不同专业的企业和社会专业机构,以及曾在其他地方成功推动扶贫的人士或单位,到贫困地区分享经验并提供培训,提升贫穷户的知识和技能,发挥各企业及单位自身优势和经验,配合当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政策,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以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实现彻底脱贫的长效机制。

        二是深化金融扶贫角色。针对贫困户融资难的问题,李民斌建议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加强对接,完善农村信用评估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的风控水平,从而提高贫困户取得融资的可能性。另外,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诱导金融机构提高对农村的金融资源,并鼓励推出切合贫困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例如,推动扶贫债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承销结合扶贫与其他主题的债券,为扶贫开拓多元融资工具。

        三是推进扶贫资金整合管理。为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更有效率,他建议优化操作模式,对专项扶贫资金进一步整合,形式包括地区政府主要官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协调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对口援助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等扶贫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简化资金管理体系。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应有绿色通道尽快使扶贫资金发放到位。另外创新监督机制,借助监管科技及大数据,于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扶贫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实施效果等情况,整合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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