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对金融与经济关系作出的深刻阐述。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同时,为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就要抓住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这个重点,既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但金融服务的供给存在一些结构性缺陷,金融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还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我国的金融业态以间接融资为主,股权融资发展不足。在间接融资中,又以大中型银行为主体,并且商业银行内部的制度安排、技术能力、内外部激励约束机制也不健全。因此,必须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日前表示,至少应从四个方面理解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丰富内涵。
第一,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际效果。坚决防止金融业脱实向虚、自我循环。
第二,坚定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破除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股权融资渠道,提升资本市场发展质量。
第三,优化大中小金融机构的布局,发展定位于专注微型金融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和信贷市场体系。
第四,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塑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服务模式、风险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而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要更加注意尊重市场规律、坚持精准支持,选择那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重点支持。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包括金融风险在内的重大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还需做好三项工作,即稳妥有序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加快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
比如,要加大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有序处置信用债券违约风险;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存量;高度重视防范化解跨市场、跨区域风险传染;坚决治理金融乱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金融犯罪和金融腐败行为;改进金融监管,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加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破产机制;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
当然,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是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要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把握好政策力度和节奏,强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
同时,应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在高水平双向开放中提高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要扩大金融服务业双向开放,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
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只有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开放,才能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杨喜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