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策
1、李克强在15届东亚峰会上的讲话
关键词:应急物资储备 绿色通道 国际贸易
1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出席第15届东亚峰会,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
李克强指出,东亚峰会成立15年来始终坚持东盟中心地位,坚持不干涉内政、协商一致、照顾各方舒适度等基本原则,平衡推进政治安全合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面对新形势,东亚峰会要在应对危机、促进合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中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团结抗击疫情,提升公共卫生能力。秉持科学精神,筑牢遏制疫情蔓延的防火墙。加强疫苗研发、采购、生产合作,为促进疫苗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作出贡献。中方已加入“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支持东盟建立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
二是加强政策协调,形成经济复苏合力。构建人员往来“快速通道”和货物流通“绿色通道”网络,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坚定维护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以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契机,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三是开展务实合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习近平主席在联大会议上宣布了中国达到碳排放峰值和实现碳中和的努力目标,中方将落实这一承诺。继续围绕能源、教育、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加大对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合作投入。
李克强强调,东亚的发展繁荣离不开南海的和平稳定。今年以来,南海已成为地区国家开展经贸往来和抗疫物资运输的重要通道,始终保持了畅通、安全、便捷。中方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决心坚定不移。我们坚定维护和促进国际法治,将一如既往同东盟国家一道,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稳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希望各方尊重地区国家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努力,共同将南海建设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键词:货物通关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无纸化单证
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方案》要求,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放开口岸服务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收费标准。完善出口退税、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用。
《方案》的具体措施:
一、优化风险布控规则,推动降低守法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推行灵活查验,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出入境货物,灵活采取预约查验、下厂查验、入库查验等方式,减少货物搬倒和企业查验等待时间。在有条件的海运口岸推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提货单、装箱单等单证电子化流转。
二、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8个工作日以内,2021年全面推广无纸化单证备案。
三、督促新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地区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总结并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便利化管理措施。推动各类公共海外仓向跨境电商企业共享仓储容量、货物物流等数据信息,方便企业利用海外仓资源。
四、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提供跨境电商结售汇服务,缩短真实性审核时间,加快资金结算速度。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键词:应急供应链 进出口服务 国际物流
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保护和发展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在全球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关键产品生产出口,维护国际供应链稳定。拓展重点市场产业链供应链,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互联互通。推进供应链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搭建应急供应链综合保障平台。提升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合作。
《意见》提出,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积极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不断探索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建立综合试验区评估考核机制。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推广跨境电商应用,促进企业对企业(B2B)业务发展。研究筹建跨境电商行业联盟。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总结经验并完善配套服务。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研究完善配套监管政策。
《意见》提出,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作用。扩大开放领域,推动外向型经济主体及业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汇聚。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突出制度集成创新,研究优化贸易方案,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清单外货物、物品自由进出;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为适时向更大范围推广积累经验。
《意见》提出,优化进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大宗商品进出口管理。有序推动重点商品进出口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口岸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持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降低港口收费,进一步减并港口收费项目,降低政府定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标准。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持续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便利跨境电商外汇结算。
《意见》提出,加强国际物流保障。确保国际海运保障有力,提升国际航空货运能力,促进国际道路货运便利化。提升中欧班列等货运通道能力,加强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建设,以市场化为原则,鼓励运营企业完善境外物流网络,增强境外物流节点的联运、转运和集散能力,拓展回程货源,提高国际化运营竞争力。鼓励港航企业与铁路企业加强合作,积极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
4、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键词:限高设卡 专项整治
11月12日,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排查清理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违规设置问题,全面改善公路和城市道路通行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先前公开通报了河北、山东、河南等省部分公路和城市道路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严重影响货车通行效率和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公路和城市道路两大领域,督促相关省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指导各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相关问题,保障全国公路和城市道路网络畅通。
《通知》要求,河北、山东、河南省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针对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派出工作小组,指导相关地市全面梳理排查,坚决立整立改,确保2020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违法违规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拆除或取缔工作;对在2019年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又违规恢复或新增设置的,要坚决拆除或取缔,并开展责任倒查。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道路管理)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分别组织本行业相关单位,全面排查本地区城市道路既有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设置情况,并对公路既有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开展“回头看”,做到不漏一处、不留隐患。
《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六个必须”标准,严格清理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日常养护和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公示本省(区、市)既有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汇总清单,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公路和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设置的技术要求和审批程序,把好新增设施审批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不得批准;对确需依法设置的,要优先推广可升降、可监控等人性化限高限宽设施。拆除或取缔相关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后,要依法依规完善警告、禁令和指示等标志。在公路改扩建或养护施工中,要合理安排工期,明确绕行路线,做好提前公示、现场组织和交通疏导等工作,最大限度便利群众出行。
《通知》要求,做好“六个必须”。
一是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二是在国道、省道、县道以及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侵入建筑限界的限高限宽设施,除符合有关要求外,必须坚决拆除。
三是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擅自在乡道、村道上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四是在乡道、村道上设置的影响卫生急救和消防车辆应急通行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包括锈蚀严重、视线不良、设置位置纵坡过大、未配套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和视线诱导设施等)、用于向通行车辆收费的限高限宽设施,必须坚决拆除。
五是除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动物防疫部门之外,其他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
六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安、交通运输、林业、动物防疫部门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承担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固定检查卡点,必须坚决取缔。
5、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农业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 南菜北运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农业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充分认识抓好秋冬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大流行,叠加自然灾害、金融风险等多重影响,国际上“囤粮”“抢粮”的恐慌情绪蔓延,相比之下,我国粮食和重要副食品供给充足,市场总体稳定,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凸显。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态势和世界经济形势,科学统筹国内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充分认识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极端特殊意义,毫不松懈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从秋冬种开始,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努力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强调,努力保障冬季“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有效供给。冬季是蔬菜供应的淡季,各地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要统筹做好蔬菜生产流通布局规划,抓好“南菜北运”基地和北方设施蔬菜产区蔬菜生产,促进蔬菜总量和结构平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农产品交易会、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多种形式,促进产销衔接,防止“菜篮子”产品出现“卖难”和脱销断档。
6、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
关键词: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准确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各地要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性质特征,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包括行政村村内主干道、通自然村组公路、巷道、入户路等路基整理、路面硬化、亮化及必要防护设施建设,国有农场、林场林区内公路改造,农村简易候车亭,农村渡口、漫水路、漫水桥等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地方政策
1、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键词:数字化物流 农村电商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制定《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加快农产品销售的物流体系数字化改造”纳入其中,并将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列为责任单位。
《实施方案》指出,加快农产品销售的物流体系数字化改造,提高流通效率,提升服务体系标准化水平,降低流通成本。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广泛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数字化应用,推进农产品分拣包装、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农村供销、邮政、农资经营和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数字化转型,培育新零售,促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开展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合理引导生产发展。
三、海外动向
1、RCEP顺利签署,推动亚太地区供应链重构
关键词:RCEP签署 亚太供应链
11月15日,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达成。
RCEP的顺利完成取决于市场的决定力量,市场为协定的持续推动提供了稳定的重要力量。更为重要的是,RCEP的签署为亚太地区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优化与重构创造了更好的条件。疫情冲击下,不少国家采取了经济封锁的做法,人员往来中断、物流停滞,市场供需双方都面临调整的压力。为了获得有保障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市场往往选择疫情控制较好的地区,东亚地区在疫情控制与经济发展的平衡上表现较为突出。
协定的签署,将不仅使得东亚的稳定供给能够更好地满足RCEP各成员市场的需求,而且能够充分发挥各成员的能力,通过市场竞争和相互配合,形成围绕RCEP成员市场的更为强劲、有效的产业链和供应链。
产业互联网定义:产业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连接企业与企业之间商品流通,提升产业链与供应链协同效率,具体包括B2B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与网络货运平台等多种平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