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策
1、习近平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上致辞
关键词:海上丝绸之路 多式联运联盟
11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上致辞。
习近平强调,2013年,我提出愿同东盟国家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携手共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7年来,中国-东盟关系已成为亚太区域合作中最为成功和最具活力的典范,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动例证。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双方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各国人民的命运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相连。中方视东盟为周边外交优先方向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地区,愿同东盟推进各领域合作,维护本地区繁荣发展良好势头,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第一,提升战略互信,深入对接发展规划。依托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加快推进现有经济走廊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构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明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中方愿同东盟一道,打造更高水平的战略伙伴关系。
第二,提升经贸合作,加快地区经济全面复苏。进一步实施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中方希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尽早生效。畅通贸易、促进投资,相互开放市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在确保疫情防控前提下,采取措施便利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推动澜湄合作、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
第三,提升科技创新,深化数字经济合作。在智慧城市、5G、人工智能、电子商务、大数据、区块链、远程医疗等领域打造更多新的合作亮点,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和政策沟通协调。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打造“数字丝绸之路”。
第四,提升抗疫合作,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加强政策对话、信息分享和疫苗合作。中国将在疫苗投入使用后积极考虑东盟国家需求,为东盟抗疫基金提供资金支持,为东盟培养1000名卫生行政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建设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和公共卫生应急联络机制。
习近平强调,明年中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将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中国同东盟合作空间将更为广阔。
2、李克强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 快捷通道 绿色通道
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李克强介绍了中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战略成果,就下阶段上合组织发展提出建议:
一是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继续开展联合反恐演习和去极端化合作,有效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等新挑战,共同维护数据安全。支持阿富汗民族和解进程,帮助阿富汗早日实现稳定和发展。
二是着力巩固融合发展的坚实基础。坚持开放合作,提升本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各国发展战略衔接,推动地区高质量互联互通。建设好地区“快捷通道”和“绿色通道”网络,拓展农产品贸易。
三是着力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积极培育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增长点,用好线上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打造新产业和新业态,携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复苏”。
四是着力践行以人为本的合作理念。开拓健康、文化、体育等领域合作新空间,加快疫苗、药物研发合作。中国新冠疫苗研发成功并投入使用后,将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为实现疫苗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作出贡献。
3、商务部:《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
关键词:绿色包装 逆向物流 绿色供应链
11月30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连卷袋、塑料包装袋(含编织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塑料餐具(刀、叉、勺)、塑料吸管。一次性塑料制品细化标准由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规范,一次性塑料制品范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动态调整。
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商务平台企业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企业。外卖企业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等方式提供外卖服务的零售、餐饮企业。
《办法》指出,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办法》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应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使用、回收情况。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及时报送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报告,不得有重大遗漏。
《办法》指出,环保替代产品包括纸袋、可循环使用的布袋、提篮和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其中,可降解塑料制品是指以可降解塑料为原料制成,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购物袋、包装膜、餐盒、餐具等。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应分别符合GB/T38082和GB/T18006.3国家标准要求。
《办法》还规定,报告周期为半年,初次报告期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市场主体报告情况在报告期结束后的30日内完成。
4、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徽省开展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关键词:交通强国 枢纽经济 枢纽建设
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安徽省开展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提升合肥综合交通枢纽辐射能力。
一是提升枢纽运输能级。打造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兆西河通江一级航道,推动合肥港江海河联运发展,重点培育合肥港至长三角其他大型港口集装箱江海河联运航线。启动外环高速建设,探索制定实施绕城高速免费通行政策。推进城市轨道2、3期规划建设,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
二是优化枢纽智慧服务。加快发展数字交通,建设合肥综合交通数据中心,创新推广综合客运一体衔接的全程电子化服务模式。推动旅客联程运输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手机智能联程导航、自助行李直挂、安检互认等智慧出行服务。推进货运枢纽智能化升级,构建跨方式、跨区域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引导农村智慧物流网络建设。推进合肥中欧国际货运班列站场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支持车联网和车路协同技术创新,推动无人驾驶在枢纽场景应用。
三是加强枢纽站城融合联动。统筹推动合肥都市圈轨道一体化规划建设。以新桥国际机场、合肥站、合肥南站、新合肥西站等“一场三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为依托,推进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立城市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有机衔接的保障联动机制。以TOD为建设导向,创新轨道站点周边用地开发建设模式,优化周边产业布局。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口、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
四是深化枢纽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合肥高铁南站综合管理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各类交通枢纽综合治理效能。制定轨道站场用地综合利用政策,推广轨道交通节地模式。在交通枢纽领域积极探索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五是发展枢纽经济。推进交通装备制造、交通旅游、交通金融等交通关联产业发展。依托“一场三站”,发展临港产业,培育枢纽经济。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公交、出租汽车、城市货运装备中推广应用。
5、交通运输部:《关于江西开展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关键词:综合交通网络 物流枢纽 城市配送体系
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江西开展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推动赣深客专、兴泉铁路续建和大广高速扩容、兴赣高速北延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瑞梅铁路、长赣铁路前期工作,推进赣粤运河前期研究论证,推进赣州黄金机场航空口岸、瑞金机场建设,加快推进赣州黄金机场改扩建,提升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完善机场航线网络。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建立县道、乡村道两级“路长制”,探索农村公路标准化养护流程。推动养护市场化改革,提升养护队伍和机械装备专业化水平。
二是提高出行服务水平。推动公交网络干线、支线相互衔接,提升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水平。推广定制公交等多元化公交服务模式。加强交旅融合发展,打造以红色文化、生态休闲、客家文化为主题的旅游精品线路。建立交通、旅游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整合信息资源,提升信息服务能力,探索推出“运游一体化”智慧服务。
三是打造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大力推动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多式联运、仓储服务、跨境物流、城市配送等物流服务资源集聚,提高资源共享水平,提升物流一体化组织效率。强化物流枢纽社会化服务功能,提高设施设备共享共用水平。创新物流枢纽服务功能,探索物流枢纽平台业务服务模式,拓展供应链业务,推动枢纽向供应链组织中心转变。
四是打造绿色高效城市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绿色货运,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新增和更新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健全城市配送运力投放机制,完善城市末端配送设施,鼓励发展智能投递设施。发展末端自提配送模式,探索开展无人机配送等模式。探索建设农产品城乡共同配送体系,优化市县村三级城乡商贸配送网络,提升城乡配送效率。
五是提升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推进赣州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赣州交通综合信息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应急公共事件管理和处置、交通工程安全监管应用。探索建设交通运输综合环境监测网,推动市域重点场站、路段河道沿线视频监控全面覆盖,实现路域气象环境等综合状态环境信息全面感知。
6、交通运输部:《关于福建省开展苏区老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 农村物流
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福建省开展苏区老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苏区老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审批体系,简化农村公路小型项目审批,加快路网升级改造。建立农村公路质量控制管理机制,提升农村公路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管理体系。完善路长制和乡村道专管员制度,建立乡村道养护工作标准和乡村道专管员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奖惩和不合格退出机制,研究建立以路况为中心的农村公路养护绩效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
三是提升农村客运与物流发展水平。推进农村客运可持续运营,强化公益定位属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乡村接驳运输体系。整合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促进交邮融合,增强邮政快递普遍服务能力,发展联营配送,探索建立“以邮政快递配送为主、城乡客运为辅、社会化运送为补充”的运力结构模式。
四是建立农村公路“互联网+”管理体系。搭建农村公路“互联网+”综合平台,完善农村公路路长APP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农村管护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是建立美丽农村公路评价体系。依托乡村旅游路建设,探索建立旅游公路绿色生态设计施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美丽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
7、交通运输部:《广东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关键词:交通基础设施 交通网络融合
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广东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高速公路改扩建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以深汕西、开阳、阳茂、茂湛、粤赣惠河、广深、江中等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作为支撑,开展关键技术标准、交通组织与交通安全防护标准、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复杂条件下超深超厚软基关键技术等研发和应用。
二是推动综合枢纽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机场群,推动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建设,推进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揭阳机场扩建,加快推进湛江机场迁建和韶关机场建设,开展梅县机场迁建前期工作,规划建设云浮、阳江、怀集、连州等支线机场,推动通用航空发展。加快提升广州、深圳国际综合航运服务能力,构建以珠三角港口为主体、粤东和粤西港口为两翼的发展格局。强化汕头港、湛江港枢纽辐射作用,提升粤东地区、西南地区对外开放能力。
三是推进轨道交通“四网融合”。科学布局轨道交通枢纽,强化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提高联程联运水平和效率。推进轨道交通运输管理模式协同,推动运输组织、安全应急、设备设施维护协调统一管理。强化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推动建立大湾区轨道协调机制,统筹服务标准、管理流程,推动安检互信,提升“四网融合”服务质量。
四是提升广深港综合运输通道效能。科学开展通道规划研究,创新城市群综合运输通道内线路配置规划技术方法。加大通道内高速磁浮、共享交通等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力度,推动城际协同、方式协同、产业协同。
五是探索开展跨海交通集群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推进跨海交通集群工程智能建造,在钢壳智能制造、钢壳混凝土智能浇注、钢箱梁智能制造、智慧梁场、沉管管节智慧安装、智慧工地等方面加快应用。探索应用双向八车道钢壳混凝土组合结构沉管隧道。推动建立跨江(湖)越海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技术体系,创新海底钢壳沉管和互通式隧道火灾防控及智能交通管控技术,研发灾变控制技术。开展BIM技术开发应用研究,推动数据全寿命周期共享应用。深入推进桥梁工程、港口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研究,完善工作机制,引导科研成果有效转化,提高工程耐久性和使用寿命。
8、交通运输部:《关于上海市开展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关键词:交通一体化 综合交通网络
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上海市开展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
一是协同推进世界级机场群与港口群建设。强化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引领作用,打造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国际航空枢纽,有效支撑世界级机场群建设。加强沪浙港口合作、沪苏港航合作,推动港航资源整合,优化港口布局,健全一体化发展机制。探索跨区域交通投资运营新模式,联合推进小洋山北侧综合开发。
二是打造区域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优化对外通道布局,推进交通廊道复合化发展,提升沿江、沿海通道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推动轨道交通多网融合研究,重点开展不同模式下的功能定位、网络层次、技术标准、运营模式、管理机制等研究。优化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通道布局,完善长三角城市群高速公路网络、骨干公路网络,提高都市圈客货运输服务能力。加快完善高等级内河航道网,提升内河航道服务能级。
三是建立区域一体化交通运输市场。探索打破行政壁垒,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协同监管,促进交通运输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推进长三角毗邻地区公交客运一体化。完善货运枢纽布局,促进区域货运协同发展。建立区域一体化生活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形成统一政府管理标准和行业服务规范。推进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发展水上旅游交通项目。推行联网售票“一网通”、交通“一卡通”,提升交通出行体验。
四是促进行业高效协同管理。构建协同规划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管理体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行业管理信息共享能力。构建交通运输行业公共信用管理体系,推行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强交通联勤联动执法,完善一体化执法工作机制。
9、海关总署:《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
关键词:自由贸易港 海关监管
11月30日,海关总署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的海关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正面清单内的原辅料(以下简称“零关税”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零关税”原辅料正面清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发。
第三条 开展“零关税”原辅料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对“零关税”原辅料耗用等信息的全程跟踪,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第四条 企业开展“零关税”原辅料业务,应当设立专用电子账册。
第五条 企业开展“零关税”原辅料业务,可以自主备案电子账册商品信息,自主核定耗用情况,并向海关如实申报,办理核销手续,自主缴纳税款。企业对自主核报数据情况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企业进口“零关税”原辅料,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报送保税核注清单后办理报关单(备案清单)申报手续。
第七条 企业进口“零关税”原辅料,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当在报关时提出申请,并应当对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零关税”原辅料与其他“零关税”原辅料分开申报。
第八条 “零关税”原辅料进出口、制成品出口、内销等时,监管方式按照“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代码0715)及相关监管方式申报。其中,“零关税”原辅料进口时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免性质填报“零关税原辅料”(代码591);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免性质填报“原辅料部分征税”(代码592)。
第九条 “零关税”原辅料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生产使用,接受海关监管,不得在岛内转让或出岛。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或出岛的,应当依法事先补缴税款,并办结海关手续。
第十条 以“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造的货物,在岛内销售或销往内地的,企业应当事先补缴其对应进口“零关税”原辅料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并办结海关手续。
第十一条 “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造的货物出口或“零关税”原辅料直接出口,无需补缴税款,按照现行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用于航空器、船舶的维修(含相关零部件维修)的零部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适用“零关税”原辅料政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用于维修从境外进入境内并复运出境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
(二)用于维修以海南为主营运基地的航空企业所运营的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
(三)用于维修在海南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运公司所运营的以海南省内港口为船籍港的船舶(含相关零部件)。
使用上述零部件开展维修业务的企业,应当记录零部件使用情况,并能够与所维修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形成对应关系。
第十三条 “零关税”原辅料涉及的税收征管其他事项,比照海关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时税收征管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海关依法对“零关税”原辅料实施海关统计。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地方政策
1、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
关键词:物流成本
日前,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出台26项具体措施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交通运输方面,提出深化降费减税、补短板强基础、加强智慧互联、推进“放管服”改革等多项举措。
方案提出,将深化降费减税,促进物流业提质增效。加大车辆通行费优惠力度,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优化货车通行费计费标准,推广高速差异化收费,免收太仓港等4处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持续降低水路通行成本,免收集装箱货运船舶过闸费,给予船舶过闸费征收优惠政策,提高集装箱船舶优先过闸通行效率;降低铁路和航空货运相关收费,取消变更手续费降低运杂费迟交金费率,提高集装箱便利水平降低还箱成本,免征民航发展基金等;清理规范港口收费;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提高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比例,同时对企业以及组织集装箱货物运输给予财政补贴。
方案明确,要补短板强基础,加快构建高效通畅的物流网络。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通过研制国家和省级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作体系,打造更强的示范物流园区;打通多式联运“中梗阻”,加大对铁路和货运综合枢纽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多式联运“一单制”;进一步提升国际物流通道能力。
方案明确,将进一步加强智慧互联,打造高质量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智慧物流,推进物流领域建设的数字化升级,深入发展五大试点工程,加快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动建立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推动推广物流信息共享,加快建设物流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提高物流管理效率;推动物流绿色化标准化,推广绿色能源货运工具,鼓励物流基础设施设备使用绿色建筑材料,提高货物包装使用率和降解水平。
产业互联网定义:产业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连接企业与企业之间商品流通,提升产业链与供应链协同效率,具体包括B2B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与网络货运平台等多种平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