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一个坎儿,最热的话题之一是小微企业。
这一年,小微企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阵痛”,疫情使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停滞,作为链条上最薄弱的一环,小微企业面临生死一线,如何助力小微企业突围成为顶层设计、银行业金融机构亟待解决的难题。
恰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收官之年,国家加码普惠金融政策,发挥金融支持实体企业复工复产。由于疫情期间的“无接触”防控因素,使得数字化、线上化金融服务成发展新趋势,同时催化了金融服务的全流程数字化探索,涌现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创新型融资产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记录行业发展历程,中国贸易金融网(sinotf.com)、中国供应链金融网(scfsino.com)、贸易金融(trade_finance)联合中国供应链产业生态联盟(cnscfa.com),整理了2020年小微金融十大新闻。
下列十大新闻按时间顺序排序:
1、疫情冲击 小微企业经营能力显著恶化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了重大冲击,一季度GDP骤降至-6.8%,前所未有的供给侧冲击给广大市场主体、尤其民营及中小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生存挑战,各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变化与疫情期间的停工停产表现了较高的一致性,大量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陷入停滞,但同期仍需要支付房租、工资、利息等固定成本,资金周转困难,有破产倒闭的风险。
点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小,但作为国民经济的微观主体,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地位,发挥着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因此,2020年国家出台多项金融政策,精准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助于刺激经济、稳定就业、保障民生。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
1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对“三农”金融产品和小微金融产品进行优化和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和生产周期,创新“三农”小额贷款产品,满足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积极支持农业特色化、精品化、生态化发展。
点评:有专家分析,目前“三农”领域贷款产品同质化严重。金融产品供给的优化一定要从需求出发,就“三农”领域来说,银行应针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客户群体的细分,据此加强创新力度和丰富贷款品种,《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增强产品设计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普惠金融定向降准 释放长期资金 5500 亿元
3 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 0.5 至 1 个百分点。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 1 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定向降准共释放长期资金 5500 亿元。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有效增加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每年还可直接降低相关银行付息成本约 85 亿元,通过银行传导有利于促进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实际利率,直接支持实体经济。
点评:业内人士认为,通过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以及对股份制银行额外降准的方式,可以有效扩大各类银行的可贷资金规模,降低银行业负债成本,不仅有助于提高银行业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还能推动银行业更主动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4、下调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
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提高普惠金融考核权重和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促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明确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措施。为促进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会议确定,将普惠金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鼓励加大小微信贷投放。同时,将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阶段性下调20个百分点,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提高服务小微企业能力。
点评:业内专家分析,经济遭遇断崖式冲击,银行实际上面临的是“高不良贷款率+高贷款增速+高拨备覆盖率”的不可能三角。当前不良贷款率上升是客观事实,一季度 GDP 首次出现负增长,二季度外需下滑,不良风险持续累积,尤其是对于风控能力较弱的中小银行。高贷款增速是主观需求,加大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是逆周期调节的重要目标。对应的,暂时放松拨备覆盖率标准成为一个必然选项。
5、让利1.5万亿元,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提出,“通过引导贷款和债券利率下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小微企业无担保信用贷款、减少银行收费等政策,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企业让利1.5万亿元”。6月18日易纲行长在第十二届陆家嘴论坛发表演讲时提出,金融部门通过降低利率让利、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推动让利和银行减少收费让利,将在2020年全年为企业让利1.5万亿。
点评: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重点。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鼓励金融系统合理让利于企业,主要也是为了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际上,当前企业贷款利息成本已降至历史低位。在业内看来,首次明确金融让利实体的目标规模,可见2020年的情况与往年有很大不同,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大量中小微企业受到波及,为保就业、保民生,各类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加速落地。
6、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7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紧紧围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规范,切实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既充分考虑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又尊重市场主体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建立起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预防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法规制度。
点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利于促进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比如,对要求中小企业垫资建设、在签订合同时,附加对中小企业不利条件、变相延长付款期等情况,通过源头治理、适度监管引导、强化责任义务等措施,建立起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预防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法规制度。
7、2020年小微金融债票面利率维持在2%-3%
从发行期限来看,小微金融债发行期限以3年、5年为主。从发行利率来看,2019年,小微金融债发行票面利率在3%-4%之间,而2020年以来票面利率大多维持在2%-3%之间。其中,农业银行于4月17日发行的小微金融债发行利率为2020年最低,为1.99%。而稠州银行发行的小微金融债发行利率为2020年最高,为4.1%。
点评:相关人士人表示,发行小微金融债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常态化的融资渠道。一方面拓宽了银行资金的补充渠道,能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发展,积极为小微企业纾困,共克时艰;另一方面发行小微金融债缓解了商业银行资金压力,降低存款揽储的资金成本,优化财务结构,解决商业银行存贷款不平衡的问题。
8、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7月,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旨在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全面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银保监会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面临极大冲击。《办法》着眼于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增量扩面”,提高首贷户、续贷、信用贷款数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敢贷、愿贷、能贷机制等要求,设置专门指标,发挥监管评价“指挥棒”作用,督促商业银行优化业务结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畅通政策传导渠道。
点评:《办法》的出台,是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工作中的里程碑事件,逐步定型集成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评价内容和流程,初步建立小微金融监管评价领域可预期、可复验、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9、部分银行拖延、拒绝为小微企业开户
11月,央行办公厅向央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管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等下发《积极稳妥解决企业留言问题 切实提升企业银行账户服务质效》的风险提示,并其要求转发至辖内银行机构。风险提示称,群众通过中国政府网和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等,陆续留言反映部分商业银行在办理企业开户业务时,存在片面以风险防控为由拖延、拒绝开户等现象,暴露出部分央行分支机构和商业银行不重视优化小微企业账户服务、未有效落实账户管理“两个不减、两个加强”要求的问题。
点评:央行要求的“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即,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不减,优化企业账户服务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加强。因此,在防控账户风险的同时,尽可能为企业提供便利,将风险防控水平的提升体现在对客户的风险识别能力上,保障正常客户的业务不受影响或者受到最低程度影响。
10、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1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会议确定,一是2021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做到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二是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2020年底适当延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
点评:此举意味着已到期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将可以申请免收罚息、不下调风险分类并且不计入征信。在2021年3月底之前,这些已逾期的贷款项目不会纳入不良统计,但对于银行业的经营利润会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面对着抗风险能力差的中小微企业群体,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后期商业银行需要给予这类群体更多的经营管理支持与行业发展建议,从而减缓不良资产的暴露风险。
产业互联网定义:产业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连接企业与企业之间商品流通,提升产业链与供应链协同效率,具体包括B2B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与网络货运平台等多种平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