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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行业政策 | 国内外相关物流与供应链政策(1月25日-1月31日)

作者: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来源: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

2021-02-03

一、国家政策

        1、习近平在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讲话:强调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顺畅稳定,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关键词:全球供应链 一带一路 国际贸易

        2021年1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并发表特别致辞。

        习近平强调,中国将继续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利用疫情搞“去全球化”、搞封闭脱钩,不符合任何一方利益。中国始终支持经济全球化,坚定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中国将继续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顺畅稳定,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将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超大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为各国合作提供更多机遇,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更多动力。

        习近平强调,我们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守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摆脱意识形态偏见,最大程度增强合作机制、理念、政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不搞歧视性、排他性标准、规则、体系,不搞割裂贸易、投资、技术的高墙壁垒。要巩固二十国集团作为全球经济治理主要平台的地位,密切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推进结构性改革,扩大全球总需求,推动世界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韧性的发展。

        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

        关键词:电商物流 丝路电商 数字化转型

        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开展“数商兴农”行动

        提升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政府与社会资源,坚持公益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引导电商企业加强物流配送、农产品分拣加工等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供应链,促进数字产品和服务在乡村地区应用。各地要对当地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摸底、梳理和研究,加强工作统筹和规划设计,细化重点需求,通过政策创新,更好发挥市场资源补短板、促融合等方面作用,坚持公平、普惠、合规原则,积极引导电商、物流等企业发展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提升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推动电商平台与地方政府、农产品企业在产销对接、品牌创建推介等方面深入合作,持续资助可电商化的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打造农产品电商优质品牌,发展订单农业,助力产业升级。各地要积极落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要求,组织做好产品推荐、企业培训等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品牌推介洽谈活动,建设地方优质品牌,持续推动农产品上行,带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地方民俗、旅游等资源创新融合,丰富乡村业态。

        《通知》要求,开展“丝路电商”行动

        推动地方参与国际合作。加快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创新合作模式,与伙伴国合作在电商促销节打造国别爆款,推动电商企业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支持电商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出海,促进产业对接,培育先行示范,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各地制订实施“丝路电商”地区合作规划,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省部合作范畴;创新发展跨境电商,多渠道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支持开展“丝路电商”合作示范创建,以多种形式加大“丝路电商”合作宣传推介力度。

        加快国际规则体系构建。建设性推进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多双边规则磋商和谈判,以推进“丝路电商”为切入点,以双边和区域合作促规则制定,推动建立互利共赢、公开透明的数字经济国际规则标准体系。鼓励各地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标准的研究制订,指导相关企业应用和对接规则标准,不断梳理总结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在规则制定和产业实践方面形成良性互动。

        《通知》要求,开展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

        扶持数字商务技术创新。持续开展数字商务企业培育和动态管理,指导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在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提供支持。着力推进商业科技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创新,拓展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档案应用范围,提升无接触服务、云展会等新兴商业模式和场景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各地积极打造本地区具有典型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数字商务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通过探索创新扶持政策、遴选商业科技创新项目、编发商业科技应用案例等方式,有效增强商务领域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强化数据资源赋能效果。深入推进商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和部省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工作,持续推进部省之间商务领域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有序共享,合力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形成定期共享和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各地要统筹数据共享需求,加强与商务部相关业务司局纵向联动,确保系统连得上、数据跑得通,挖掘商务数据重要价值,加强电子商务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能力,配合做好电商大数据比对和反馈工作,共同推动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做深走实。

        3、交通运输部:《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

        关键词:交通物流 应急物流 国际物流

        2021年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以多式联运为重点,以基础设施立体互联为基础,努力推动形成“宜铁则铁、宜公则公、宜水则水、宜空则空”的运输局面,发展绿色运输,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途货物“公转铁”“公转水”,优化运输结构取得更大进展。深化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广多式联运运单,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铁路和内河集装箱运输,形成与产业布局相适应的大宗物资、集装箱多式联运骨干通道。完善港站枢纽集疏运体系。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范。培育全过程负责、一体化服务、网络化布局的多式联运经营人。

        《意见》提出,推进交通物流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交通物流服务制造业的能力,推动运输链融入供应链、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港站枢纽布局,加强与产业集聚区衔接,培育壮大交通运输经济产业集群。引导和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展高品质、专业化、全链条定制物流服务。支持发展面向大型厂矿、制造业基地的“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鼓励发展面向高附加值制造业的航空运输服务。加快实施“快递进厂”工程。

        《意见》提出,持续提升专业物流服务能力。促进冷链物流发展,提升设施设备水平,强化冷藏保温车运输管理,完善冷链运输标准规范,推动形成全程温控、标准规范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促进电商物流发展,提升邮政快递服务能力,完善农村邮政快递服务网络,建设上接县、下联村的递送节点。完善城市快递末端服务体系,持续推广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和末端公共服务站投递,规范末端投递行为。促进农村物流发展,推进“快递进村”,推动邮快合作,促进快递服务直投到村。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引导乡镇客运站拓展商贸、物流、邮政快递等功能,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提升城市配送效率,深化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创新配送模式,推进配送车辆标准化、清洁化、专业化发展。

        《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运输任务执行机制,分级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以规模化、网络化、专业化物流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国家和地区应急运输储备力量。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国家物流枢纽以及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等资源,推动建立层次清晰、分工合理的应急物资运输设施体系。构建互联共享的应急物资运输信息系统,建设部省两级应急运输指挥调度平台。

        《意见》提出,推进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物联网、卫星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和改造,积极发展智能铁路、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能航运、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慧地铁、智慧物流,完善标准规范和配套政策。推进自动驾驶、智能航运、高速磁悬浮技术研发与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无人机基地智慧寄递网络、地下物流配送系统、交通运输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重点科研平台建设。

        《意见》提出,建立安全可靠的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发挥国际物流保障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关于推进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增强国际航空货运运力,鼓励扩大全货机规模。加快国际寄递能力建设,畅通国际寄递物流供应链。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保障信息系统,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确保“出口货物出得去,进口货物进得来”。

        4、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公共交通 货运物流 公路网

        2021年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畅通有序。要加强运力储备,强化统筹调度,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与物资生产保供企业做好供需对接,确保运输需求及时响应、及时保障。要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作用,低风险地区全面取消货运通行限制,中高风险地区要及时公布对货运车辆的防疫检查措施和通行条件,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中高风险地区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结合实际在大中城市周边地区科学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确保进出城市应急物资有序中转。要保障城市物流配送正常运行,全力做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的物资运输保障。

        《通知》要求,统筹做好路网运行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城市周边公路网流量分析研判,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出行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高速公路收费车道检测和运行维护,保障ETC车辆正常高效通行。加强收费站工作人员配置,及时疏导交通,保障车辆快捷通过。完善公路服务区特别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加大物资储备,全面提升停车、如厕、餐饮、购物、能源补给等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

        5、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道路运输 物资保障 应急管理

        2021年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要组织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试剂、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电煤、原油、天然气等重点物资,以及粮食、肉禽、蔬菜等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优先保证液化天然气(LNG)和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和作业,全力配合做好供煤供气工作,确保经济运行需求和居民生活需要。特别是要做好疫情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市场保供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同时,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确保公路口岸防控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出入境运输顺畅。

        《通知》要求,强化安全应急准备。要严格按照部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针对恶劣天气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有可能造成的运输受阻、旅客集中聚集、海上险情事故等情况,完善有关预案,统筹做好春运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部署安排,做好应急运力、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队伍值班待命等工作。要根据《2021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与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建立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如遇冰冻、雨雪、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要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计划,监督道路水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限行、禁航规定,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出行。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关键词:药品流通 药品供应 带量采购

        2021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坚持政策衔接,部门协同。完善药品质量监管、生产供应、流通配送、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市场监管等配套政策,加强部门联动,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意见》提出,做好供应配送。中选企业应做好市场风险预判和防范,按照采购合同组织药品生产,按要求报告产能、库存和供应等情况,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的中选药品采购需求。中选药品由中选企业自主委托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配送,配送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配送方应具备药品配送相应资质和完备的药品流通追溯体系,有能力覆盖协议供应地区,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并配送到位。加强偏远地区配送保障。出现无法及时供应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选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否则将被视为失信违约行为。

        7、商务部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生活物资 保供 流通网络

        2021年1月26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意见》提出,保持实时沟通,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多策并施畅通保供渠道。要畅通运输渠道和物流循环,维护保供网络正常运转。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河北、北京等地应急物资运输和交通保障相关通知的精神与要求,与当地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渠道畅通,及时解决商贸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流通网络正常运转,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发挥好部门联动机制作用,有效保障保供企业在人力、用车等方面需求。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结合节日特点,创新物流配送方式,合理设定收费标准,满足人民群众传统佳节消费需求。坚持底线思维,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地级以上城市中转调运站预案,一旦需要,及时启用。配合有关部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物价平稳,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意见》提出,力保货源充足,品种丰富,预期稳定,多措并举保证节日市场供应。要统筹做好春节期间保供应、促消费、惠民生工作,坚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原则,切实摸清当地货源情况,加强骨干商贸流通企业与供应基地的产销衔接,增加库存数量和商品种类;指导商贸流通企业组织适销商品供应市场,增加水产品、牛羊肉、鸡肉等产品的上市量,丰富节日餐桌;要求连锁超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加大货源组织和调运力度,确保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动态掌握政府储备和商业库存规模,确保达到规定要求,及时投放蔬菜、肉类等地方储备,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物流配送企业春节假期期间营业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

        8、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

        关键词:新冠病毒疫苗 道路运输 货物安全

        20201年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为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配送单位等运行主体开展道路运输提供参考,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安全便利运输。

        《指南》明确,要注重发货、承运、验货、装载、运输、卸货、交付、通关等各环节的协同联动。发货人应向承运人提供发运通知,向收货人确认可以接收货物,对承运人每年进行质量审计,确保运输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承运人应符合药监部门的承运要求,不得随意转包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应在货物装载前进行验货,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开箱;装卸员应按要求进行装卸作业,装载完成后对冷藏车施加铅封;收货人查验合格后方可收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对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优先予以通行,同时,海关部门对持有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出口运输调运单的,予以优先查验并给予通关便利。

        《指南》明确,要注重包装、标志、运输文件、车辆、人员、温控等各要素安全管控。发货人应向承运人提供托运清单,确保包装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并在外包装设置标记、标签,尽量安排专人全程押运,装卸场所环境温度需进行实施监测;承运人应调配符合要求的双温控冷藏车和相关设备,定期对冷藏车进行消毒(行驶里程超过300公里的,应配备2名驾驶员);承运人应为冷藏车配备2套温度记录仪,确保运输过程温度在规定范围,同时保证铅封标记完整,并建立或接入满足药品追溯要求的信息系统;各运行主体应做好人员培训和必要的健康防护。

        《指南》强调,要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承运人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气候、设备故障、交通事故等意外或紧急情况;发货人应全程保持信息畅通,确保特殊情况时能及时指导或参与现场处置;发货人与承运人应建立应急处置协调联络机制,明确联络员、处置程序、职责等相关事项。

        9、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物资保障 能源保供 物流畅通

        2021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就地过年群众生活保障。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特别是大中城市要提前安排,充分准备。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鼓励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APP限时免费电影放映等线上服务,低风险地区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障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保障旅游产品供给,丰富假日旅游活动,更好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鼓励各地结合群众春节需求,积极提供非接触、少聚集的各类消费项目和社会服务。

        《通知》要求,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传统与智能、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出行服务。铁路、民航等单位要抓紧出台春节前后免收退票费的办法。加强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低风险地区要全面取消货运通行限制,中高风险地区要及时公布对货运车辆的防疫检查措施和通行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各地区和邮政管理部门以及快递物流企业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积极为寄递快递创造便利条件。

二、地方政策

        1、北京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关键词:货物通关 航空货运 国际贸易

        2021年1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一是实现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压缩至30小时以下和11小时以下。二是深入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保障企业进口货物“船边直提”作业效率,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三是优化风险布控规则,降低守法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固化疫情期间海关便企查验措施,继续实施预约、延时、下厂、入库等“灵活查验”方式,允许企业采取委托或不到场等“无陪同查验”方式,减少货物搬倒和查验时间。四是创新推进京津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便利化措施互认,实现两地高级认证企业免担保等优惠待遇跨关区共享。五是提高本市航空货运中转效率,提升国际邮件分拣能力。

        《方案》提出,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扩展。一是在“单一窗口”平台增设跨境贸易中介机构服务功能,进出口企业可以对中介机构开展服务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和进口报关业务前100名中介机构通关时间,不断规范和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完善北京空港国际物流应用系统和京津冀海运通关物流查询系统,推进首都机场智慧空港口岸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无纸化作业;推动天津港、河北唐山港等地通关物流数据上链,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实时查询服务。三是强化商务、税务、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数据共享,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单一窗口”大数据精准分析,为企业快速提供关税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金融产品,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四是开通报关绿色通道,为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国际活动设立物资通关服务专区,实现即查即放。

        2、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告》

        关键词:冷链货运 集装箱运输 货物消毒

        2021年1月28日,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提出,进口企业要如实申报集装箱货物相关信息。在口岸环节海关部门抽样检测和指导相关企业、单位做好预防性消毒。拆箱入库、提离货物的要实施预防性消毒。未在口岸环节实施预防性消毒的集装箱货物,在后续环节卸货时予以消毒。

        《通告》提出,集装箱货物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在国内运输段,物流企业要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消毒措施和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通告》提出,到达目的地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在掏箱卸货作业时,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要对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进口高风险非冷链空集装箱,在装货作业前,货主或委托装货作业单位要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在装货作业前对进口空集装箱实施清理维修的,清理单位要先实施预防性消毒。

        《通告》提出从青岛市外输入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集装箱,由首站货主查验消毒证明,能够提供消毒证明的不再重复消毒;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由货主就地组织消毒。

        《通告》提出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从事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定期核酸检测措施,在装载、运输、消毒、使用进口非冷链货物过程中,要全程规范穿(佩)戴工作服(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口罩,作业中避免接触眼、口、鼻等部位,作业后进行手消毒。建立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严禁“带疫”上岗。从事货物装卸、集装箱清理和消毒处理作业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每3天进行1次。

三、海外动向

        1、美国:拜登签署行政命令,推出加强版“美国制造”计划

        关键词:政府采购  “美国制造”  供应链回迁

        2021年1月25日,拜登签署行政命令,推出加强版的“美国制造”计划,要求美国联邦政府购买更多美国制造的产品,并且要求这些产品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只有这样美国才能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拜登还将在白宫预算办理办公室任命一位“美国制造”主管。美国联邦政府每年大约花费6000亿美元进行采购,而这些采购应该用于支持美国就业和美国的企业。但拜登认为,特朗普政府并没有严格贯彻这一政策,大型企业不断在寻找漏洞。仅在2018年,美国国防部就耗费30亿美元支付外国建筑商,而浪费了美国的钢铁资源。而联邦政府购买合同中,有30%的支出都流向了外国企业。

        拜登的命令将指示联邦机构堵住美国产品在定义方面的漏洞,以确保它们具有美国制造的充足成分,符合美国制造产品的资格。

        2、印度:永久禁止59款中国APP,封杀中国APP达267款

        关键词:印度禁令 中国APP  数字供应链

        2021年 1 月 26 日,据《印度时报》和路透社等外媒报道,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部发布最新通知,将在今年 6 月永久禁止 59 款中国手机应用程序,包括 TikTok(抖音海外版)、百度、Wechat(微信)和 UC 浏览器等。

        自 2020 年 6 月以来,印度政府已对我国科技行业采取的 4 轮封禁举措,共封杀了 267 款中国 App ,包括百度、腾讯、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等中国互联网公司旗下的常用 App 都未能幸免。而这一次,印度政府宣布“永久封禁”59 款 App。从印度政府的多轮禁令不难看出,多以安全等“莫须有”的罪名封杀中国 App。印度政府最常用的说辞是——涉嫌参与危害印度主权与(领土)完整、印度国防、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活动。

        中国数字企业在印度投资发展,已经成为中印数字经济合作的一部分,尤其在电子商务企业带动中印数字供应链合作,印度封杀令将造成中印数字供应链断裂。

        3、波兰:拟建欧洲最大物流中转站  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

        关键词:物流中转站 中欧班列

        日前,PKP Cargo(波铁货运)公司最近宣布将在马拉谢维奇原有陆港基础上扩建,把马拉场站的运力扩充为原来的4倍,可通行的中欧班列长度由750增至1050米,轴重由22.5增至25吨,以改善波兰—白俄边境上的日通行能力,满足铁路运输量猛增的需求。

        该项目将于2022年年中开始建设,持续4年,投资成本超过30亿英镑(约合266亿人民币),这笔钱将由欧盟和国家预算覆盖。

        马拉谢维奇物流中转站的建成,将为中波投资贸易合作开辟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设施联通”夯实基础,发挥了波兰作为物流枢纽的天然优势,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贸易畅通”提供了硬件基础。


产业互联网定义:产业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连接企业与企业之间商品流通,提升产业链与供应链协同效率,具体包括B2B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与网络货运平台等多种平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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