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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政策辑要(2021年1-2月号)

作者: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室

2021-03-18

        政策特稿

        习近平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讲话:强调聚焦互联互通,畅通联动发展的合作动脉

        习近平在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讲话:强调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顺畅稳定,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城乡物流体系,推动国际物流畅通

        重大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政策动态

        李克强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做出重要批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增强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依法查处物流等环节强制或不规范收费

        交通运输部发布《第一批疫苗货运重点联系企业公示》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政策摘要

        一、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部:《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交通运输部:《2021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

        二、城市配送

        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农村物流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四、绿色物流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

        五、创新驱动

        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六、医药物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

        地方政策

        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江苏省:《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

        浙江嘉兴:《关于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漯河:《关于印发漯河市扶持和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专题聚焦

        “一带一路”物流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政策特稿   

        1、习近平主持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强调聚焦互联互通,畅通联动发展的合作动脉

        2月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主持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习近平发表题为《凝心聚力,继往开来携手共谱合作新篇章》的主旨讲话。

        习近平强调,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务实均衡、开放包容、创新进取,是多边主义的生动实践,是中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愿同中东欧国家顺应时代大势,实现更高水平的共同发展和互利共赢,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指出,我们身处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前所未有的挑战,需要各国以前所未有的团结协作共同应对。习近平就新形势下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发展提出4点建议:

        第一,直面疫情挑战,坚定共克时艰的合作信心。加强联防联控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经验交流,探讨开展传统医药合作,提升卫生医疗合作水平,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中国愿积极考虑中东欧国家疫苗合作需求。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有序恢复人员往来、推动复工复产,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第二,聚焦互联互通,畅通联动发展的合作动脉。不断完善融通格局,携手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快推进匈塞铁路等大项目建设,继续支持中欧班列发展。深化海关贸易安全和通关便利化合作,开展“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试点。

        第三,坚持务实导向,扩大互惠互利的合作成果。中方计划今后5年从中东欧国家进口累计价值1700亿美元以上的商品。加快中东欧国家农食产品输华准入进程,争取未来5年中国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进口额翻番,双方农业贸易额增长50%,中方倡议在中东欧国家合作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继续推进宁波、沧州等地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产业园建设。加强人文交流,以北京冬奥会为契机,深化体育合作。

        第四,着眼绿色发展,打造面向未来的合作动能。坚定不移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以2021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年”为契机,深化绿色经济、清洁能源等领域交流合作。中方倡议成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科技人才论坛,拓展在数字经济、电子商务、健康产业等领域合作。推动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电子商务合作对话机制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公众健康产业联盟。

        2、习近平在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讲话:强调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顺畅稳定,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1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并发表特别致辞。

        习近平强调,中国将继续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利用疫情搞“去全球化”、搞封闭脱钩,不符合任何一方利益。中国始终支持经济全球化,坚定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中国将继续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顺畅稳定,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将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超大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为各国合作提供更多机遇,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更多动力。

        习近平强调,我们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守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摆脱意识形态偏见,最大程度增强合作机制、理念、政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不搞歧视性、排他性标准、规则、体系,不搞割裂贸易、投资、技术的高墙壁垒。要巩固二十国集团作为全球经济治理主要平台的地位,密切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推进结构性改革,扩大全球总需求,推动世界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韧性的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   

        1、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城乡物流体系,推动国际物流畅通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提出,扩大有效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合理扩大使用范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100亿元。继续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现代物流体系。政府投资更多向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倾斜,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

        《报告》提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报告》提出,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继续完成“三去一降一补”重要任务。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实施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和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作用。发展工业互联网,搭建更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大5G网络和千兆光网建设力度,丰富应用场景。统筹新兴产业布局。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弘扬工匠精神,以精工细作提升中国制造品质。

        《报告》提出,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能源、交通、电信等基础性行业改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水平。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得扰民渔利,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

        《报告》提出,稳定和扩大消费。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城乡流通体系,加快电商、快递进农村,扩大县乡消费。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取消对二手车交易不合理限制,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发展健康、文化、旅游、体育等服务消费。鼓励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保障小店商铺等便民服务业有序运营。运用好“互联网+”,推进线上线下更广更深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以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报告》提出,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稳定加工贸易,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优化调整进口税收政策,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重大展会。推动国际物流畅通,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重大政策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稳步推进反映全产业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

        《意见》提出,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预计2021至2035年全社会货运量年均增速为2%左右,邮政快递业务量年均增速为6.3%左右。

        在构建完善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方面,《纲要》提出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连接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行政区、边境口岸、国防设施、主要景区等。以统筹融合为导向,着力补短板、重衔接、优网络、提效能,更加注重存量资源优化利用和增量供给质量提升。完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快递等基础设施网络,构建以铁路为主干,以公路为基础,水运、民航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

        到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70万公里左右(不含国际陆路通道境外段、空中及海上航路、邮路里程)。其中铁路20万公里左右,公路46万公里左右,高等级航道2.5万公里左右。沿海主要港口27个,内河主要港口36个,民用运输机场400个左右,邮政快递枢纽80个左右。

        在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统筹融合发展方面,《纲要》提出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及邮政快递枢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协同管理。推动新建综合客运枢纽各种运输方式集中布局,实现空间共享、立体或同台换乘,打造全天候、一体化换乘环境。推动既有综合客运枢纽整合交通设施、共享服务功能空间。加快综合货运枢纽多式联运换装设施与集疏运体系建设,统筹转运、口岸、保税、邮政快递等功能,提升多式联运效率与物流综合服务水平。按照站城一体、产城融合、开放共享原则,做好枢纽发展空间预留、用地功能管控、开发时序协调。

        在推进交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纲要》提出推进交通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推动在铁路、机场、城市轨道等交通场站建设邮政快递专用处理场所、运输通道、装卸设施。在重要交通枢纽实现邮件快件集中安检、集中上机(车),发展航空、铁路、水运快递专用运载设施设备。推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邮件快件装卸标准、跟踪数据等有效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发展航空快递、高铁快递,推动邮件快件多式联运,实现跨领域、跨区域和跨运输方式顺畅衔接,推进全程运输透明化。推进乡村邮政快递网点、综合服务站、汽车站等设施资源整合共享。

        在推进绿色发展和人文建设方面,《纲要》提出加强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清洁能源装备设施更新利用和废旧建材再生利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

        此外,《纲要》还提出推进铁路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深化国家空管体制改革,实现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进一步调整完善支持邮政、水运等发展的资金政策。

        3、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1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

        《方案》要求,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

        《方案》要求,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

政策动态  

        1、李克强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增强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1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

        批示指出,安全生产事关重大,须臾不可放松。2020年,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同时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精准执法和服务水平,强化源头治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等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增强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

        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牢牢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推动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监督管理责任。严把安全关口,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规划建设全过程。筑牢安全防控体系,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重大安防工程建设。

        会议强调,要全力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深入细致排查风险,彻底根治重大问题隐患,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肃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见到实效。

        2、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依法查处物流等环节强制或不规范收费

        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有序做好法定税费征缴工作,确保不增加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

        会议指出,广大市场主体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力量源泉,直接关系亿万群众利益。要围绕支持和服务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多出实招帮他们解难题,减轻不合理负担,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别减少70%和30%以上,各地也取消了一大批收费项目。特别是去年出台的减税降费、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等政策,对保住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关键作用。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和经济形势复杂,市场主体仍面临不少困难,要标本兼治,持续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巩固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一是在全国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面开展自查抽查。二是规范交通、税务、应急等领域执法,科学制定裁量基准,对轻微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初犯偶犯等更多采取警告方式,慎用或不适用罚款,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实和完善罚没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继续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收费。新设向企业收费的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到期基金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一时难以取消的也要降低征收标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对收费标准明显偏高的要采取降标措施,取消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四是加强海运口岸收费监管,依法查处报关、物流、仓储、货物装卸等环节强制服务收费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规行为。五是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法规,及时修改或废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事项,从制度上防止涉企乱收费。

        3、交通运输部发布《第一批疫苗货运重点联系企业公示》

        1月26日,为推动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供需对接,交通运输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新冠病毒疫苗研发生产企业,遴选了28家道路运输企业,拟作为第一批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重点联系企业。

        4、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月1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提出,强化流动联合执法。

        规范流动联合执法模式。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健全协作机制,共同制定流动联合执法工作计划,细化流动联合执法勤务安排,不定期联合开展流动检测。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就近引导至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查处理;距离超限检测站较远的,应就近引导至具有停放车辆和卸载条件的超限检测点接受检查处理。流动联合执法人员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引导至超限检测站点后,应统一按照驻站联合执法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进行检测和处理。超限检测点的设置应方便及时就近消除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配备便携式称重检测设备,满足流动联合执法工作需要。

        加强重点部位联合执法。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超限超载车辆通行规律,选取多发高发路段,实施重点整治,并报省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备案。利用技术监控设施(备),加强动态监测,联合开展针对性查纠。加大重点整治路段以及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路段的流动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通过蹲守、尾随、盯梢执法车辆等干扰治超执法的行为。

        《意见》提出,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

        加快推进重点货运源头清单管理。省级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在省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梳理本区域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清单,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报请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提请地方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监督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加快推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设备。引导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并联网运行,加强货车装载情况远程监管,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行驶。

        建立完善货运源头联合倒查机制。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要核实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对本地源头单位,要确认并固定证据,会同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对外地源头单位,将有关证据信息移送或抄告至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对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监管的源头单位要依法核实查处;对不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监管的源头单位,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督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核实查处。对违法超限超载严重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要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共同约谈,加大监督和惩戒力度。

        《意见》提出,加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开展“百吨王”专项治理行动。省级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研究制定“百吨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内顶格处理实施办法,组织相关单位,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精准查纠,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百吨王”严重的地区或单位,省级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

        开展异地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省级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异地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强化相邻省份重要区域、重点整治路段、重点货运源头治超执法。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定期总结经验,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政策摘要  

        一、交通运输

        1、交通运输部:《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

        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以多式联运为重点,以基础设施立体互联为基础,努力推动形成“宜铁则铁、宜公则公、宜水则水、宜空则空”的运输局面,发展绿色运输,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途货物“公转铁”“公转水”,优化运输结构取得更大进展。深化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广多式联运运单,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铁路和内河集装箱运输,形成与产业布局相适应的大宗物资、集装箱多式联运骨干通道。完善港站枢纽集疏运体系。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完善多式联运标准规范。培育全过程负责、一体化服务、网络化布局的多式联运经营人。

        《意见》提出,推进交通物流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交通物流服务制造业的能力,推动运输链融入供应链、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港站枢纽布局,加强与产业集聚区衔接,培育壮大交通运输经济产业集群。引导和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展高品质、专业化、全链条定制物流服务。支持发展面向大型厂矿、制造业基地的“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鼓励发展面向高附加值制造业的航空运输服务。加快实施“快递进厂”工程。

        《意见》提出,持续提升专业物流服务能力。促进冷链物流发展,提升设施设备水平,强化冷藏保温车运输管理,完善冷链运输标准规范,推动形成全程温控、标准规范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促进电商物流发展,提升邮政快递服务能力,完善农村邮政快递服务网络,建设上接县、下联村的递送节点。完善城市快递末端服务体系,持续推广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和末端公共服务站投递,规范末端投递行为。促进农村物流发展,推进“快递进村”,推动邮快合作,促进快递服务直投到村。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引导乡镇客运站拓展商贸、物流、邮政快递等功能,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提升城市配送效率,深化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创新配送模式,推进配送车辆标准化、清洁化、专业化发展。

        《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应急物资运输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运输任务执行机制,分级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以规模化、网络化、专业化物流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国家和地区应急运输储备力量。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国家物流枢纽以及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等资源,推动建立层次清晰、分工合理的应急物资运输设施体系。构建互联共享的应急物资运输信息系统,建设部省两级应急运输指挥调度平台。

        《意见》提出,推进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物联网、卫星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和改造,积极发展智能铁路、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能航运、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慧地铁、智慧物流,完善标准规范和配套政策。推进自动驾驶、智能航运、高速磁悬浮技术研发与试点示范工作,推进无人机基地智慧寄递网络、地下物流配送系统、交通运输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重点科研平台建设。

        《意见》提出,建立安全可靠的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发挥国际物流保障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关于推进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增强国际航空货运运力,鼓励扩大全货机规模。加快国际寄递能力建设,畅通国际寄递物流供应链。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保障信息系统,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确保“出口货物出得去,进口货物进得来”。

        2、交通运输部:《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2月2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方案》明确,此次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明确监管事项和职责、完善监管制度和规范、创新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分领域着力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五方面。到2023年,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交通运输协同监管格局,公路管理、水路运输、道路运输、海事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监管难题得到有效破解,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方案》要求,各地、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推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做法经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

        3、交通运输部:《2021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

        1月22日,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春运即将开始,人员集中流动性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指导各地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和错峰控流相关工作,降低因春运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方案》提出,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要根据突发疫情不同规模等级,切实加强应急运力、保障队伍和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运力和保障队伍安全可靠,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正常运转。对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方面,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和保障队伍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调度有力、信息准确、处置得当。

        《方案》提出,严格贯彻冷链物流领域防控。各地要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细化防控举措,规范货物装卸、转运、拆解、消杀等操作流程,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海关通关单证查验、信息登记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规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同时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的国内段运输载运工具,以及箱体内壁消毒工作。春运期间,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应加强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作业的驾驶员、装卸工、船员、引航员、港口作业人员、国际船代外勤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将其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优先接种疫苗。

        《方案》提出,强化运力供给调配。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加大重点区域、农村地区运力投放,切实提高旅客集疏运能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干线运输与城市交通衔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铁路车站、机场要建立全面对接机制,统筹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工作,及时疏运旅客,避免造成人员聚集。因疫情防控,需暂停铁路车站乘降业务的,要提前协调铁路部门,保证铁路安全畅通。

        二、城市配送

        1、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1月19日,近公安部交管局发布《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明确城市配送货车范围。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以下简称配送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鼓励城市配送货车采用标准化车型,同一个城市的配送货车统一外观标识(全国性或区域性配送企业,可采用企业统一外观标识)。各城市公安交管部门可通过行业协会、企业、个人备案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等方式,摸清配送货车底数,为科学分配通行权、便利配送货车通行创造条件。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分级配送体系。依托物流园区(综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城市配送网络,推动形成有机衔接、层次分明的分级配送体系,从源头减少中心城区货车流量,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资源配置。(五)科学制定通行管理政策。合理设定货车禁限行时段、路段,充分利用夜间等时段为配送货车预留时间窗口、开放通行权,引导货车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完成配送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基本配送需求。对配送时效性强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可通过核发通行证、通行码等方式予以保障。

        《意见》提出,合理设定货车禁限行范围。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一刀切”式措施。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确需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论证,依法发布公告。道路采取分时段禁限行措施的,每天允许配送货车通行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

        《意见》提出,规范设定车辆禁限行标准。鼓励城市根据配送需求适当放宽限行吨位,避免简单按照车辆号牌类型划分通行权,对轻型以下货车原则上不再进一步细分限行吨位。高架递路及桥梁、隧道等由于道路承载能力等因素需要按照吨位限行的,要完善提示、禁令标志及绕行指示等配套管理设施。

        《意见》提出,分类施策便利货车通行。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对新能源配送货车给予延长通行时间、扩大通行范围等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新能源轻型厢式及封闭式货车不限行或仅在高峰时段限行。支持冷链物流发展,在车型、通行时间方面进一步放宽对冷藏运输车辆的限制,鼓励参照新能源配送货车进行管理。充分考虑群众搬家等日常需求,适当放宽民生服务车辆通行限制。合理设定允许车辆运输车通行的时间和线路,为合规车辆运输车进城配送创造条件。对执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的货运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保障。

        《意见》提出,完善通行证(码)管理制度。制定公开公平、高效便利的城市配送货车通行证(码)管理制度,公示申领条件、申领方式、核发时限、使用规则等要求。对申请在市域范围跨城区、跨县区通行的,原则上实行“一站式“申领,一证(码)通用,避免多头申领。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保障的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可发放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长期通行证。定期统计分析通行证(码)核发情况,及时完善改进管理政策。

        三、农村物流

        1、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2月25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县域布局,发展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认定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推介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路线,认定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统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新创建和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全面开展省、市、县产业园建设,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意见》提出,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制定促进农产品流通业发展的意见。全面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大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补贴力度,建设一批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选择50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县区开展全程建设试点。建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技术指导和经营服务体系。认定一批国家级专业产地市场,建设一批田头市场。办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农业展会。

        《意见》提出,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由各省对涉农县逐县开展评估,确定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时间表,补短板、强弱项,梯次推进。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为单位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首批创建100个左右。

        四、绿色物流

        1、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选择100家左右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意见》提出,打造绿色物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推进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推广绿色船舶示范应用力度,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

        《意见》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

        《意见》提出,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1月11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增强数字化运营能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电商企业继续采用远程办公、视频会议、网上签约等低碳运营方式,提高线上线下协同工作效率。大力推广电子发票、电子合同,推动电商企业实行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管理。鼓励电商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供需匹配,提高库存周转率,推动多渠道物流共享,应用科学配载,降低物流成本和能耗。

        《通知》提出,推动快递包装减量。鼓励电商企业通过产地直采、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减少快递包装用量。引导电商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合作,设计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商品包装,减少商品在快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引导电商企业与快递企业合作,提高包装产品与寄递物品的匹配度,共同落实快递包装相关标准和规范,减少过度包装、随意包装,加大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用量。

        《通知》提出,推进可循环包装应用。鼓励电商企业参与快递包装循环利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并积极推广应用,与快递企业、商业机构、便利店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创新合作,建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渠道,探索建立上下游衔接、跨平台互认的运营体系。推动生鲜电商企业在同城配送中推广应用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等。

        3、交通运输部:《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

        2月2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办法》分为总则、包装选用、包装操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计4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的总体要求,包括寄递企业总部统一管理责任、包装使用总体要求、关联产业协同、产学研合作、行业自律等。二是明确了包装选用要求,包括建立实施包装物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包装减量化措施等事项。三是细化了包装操作要求,包括操作规范制定、从业人员培训、包装操作方法、包装回收再利用等内容。四是细化了监督管理规定,包括邮政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内容、具体检查措施、建立包装编码及溯源管理制度,以及组织评估、信用管理,举报处理等。

        五、创新驱动

        1、工信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1月13日,工信部出台《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提出,推广个性化定制。鼓励消费品、汽车、钢铁等行业企业基于用户数据分析挖掘个性需求,打造模块化组合、大规模混线生产等柔性生产体系,促进消费互联网与工业互联网打通,推广需求驱动、柔性制造、供应链协同的新模式。

        《计划》提出,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大型企业引领推广、中小企业广泛应用的融通发展模式,鼓励领先企业推广供应链体系和网络化组织平台,打造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带动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能力提升和订单、产能、资源等共享。

        《计划》提出,加快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支持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推广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先进生产模式、资源组织方式、创新管理和服务能力,打造跨产业数据枢纽与服务平台,形成产融合作、智慧城市等融通生态。

        《计划》提出,开展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充分考虑工业互联网的融合性,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遴选,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促进东北、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引导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聚焦主业,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和融合创新引领能力。鼓励各地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探索具有地区及产业特色的发展模式。

        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

        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开展“数商兴农”行动

        提升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政府与社会资源,坚持公益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引导电商企业加强物流配送、农产品分拣加工等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供应链,促进数字产品和服务在乡村地区应用。各地要对当地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摸底、梳理和研究,加强工作统筹和规划设计,细化重点需求,通过政策创新,更好发挥市场资源补短板、促融合等方面作用,坚持公平、普惠、合规原则,积极引导电商、物流等企业发展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通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开展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

        扶持数字商务技术创新。持续开展数字商务企业培育和动态管理,指导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在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提供支持。着力推进商业科技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创新,拓展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电子档案应用范围,提升无接触服务、云展会等新兴商业模式和场景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各地积极打造本地区具有典型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数字商务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通过探索创新扶持政策、遴选商业科技创新项目、编发商业科技应用案例等方式,有效增强商务领域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强化数据资源赋能效果。深入推进商务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和部省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工作,持续推进部省之间商务领域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有序共享,合力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形成定期共享和双向反馈工作机制。各地要统筹数据共享需求,加强与商务部相关业务司局纵向联动,确保系统连得上、数据跑得通,挖掘商务数据重要价值,加强电子商务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能力,配合做好电商大数据比对和反馈工作,共同推动电商大数据共建共享做深走实。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月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选定北京等27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江苏省作为省级示范区,先期开展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数字赋能产业融合。结合“新基建”,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与ETC技术的融合应用,强化“ETC+互联网”产业融合,打造ETC+物联网感知、ETC+智能网联通讯、ETC+大数据平台、ETC+静态交通管理、ETC+车主服务等ETC+产业链,形成数据驱动的管理服务新模式,实现与本地相关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增强协同应用能力,推动城市停车服务提质增效。北京、南京、杭州、深圳、佛山、贵阳、银川重点实施。

        《通知》要求,区域示范带动周边。扩大ETC应用场景,实现ETC停车在机场、火车(高铁)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大型商场超市、医院、高校、居民小区、路侧等停车场景的覆盖。推动城市动静态交通均衡和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停车供需关系,助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和绿色通行。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省会城市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城市协同发展,形成一定的区域效应及产业效应。北京、杭州、合肥、济南、郑州重点实施。

        《通知》要求,ETC+车生活服务。以便利用户为导向,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拓展ETC+智慧停车、ETC+智慧加油、ETC+智慧洗车、ETC+智慧充电、ETC+智慧景区/园区等相结合的ETC多场景服务,助力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发展。阳泉、合肥、池州、福州、厦门、泉州、济南、青岛、日照、南宁、重庆重点实施。

        《通知》要求,静态交通治理。聚焦城市停车需求,完善ETC停车场及路侧停车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级停车管理管控平台,实现停车场无人值守、预约诱导停车以及资源高效周转,全面提高城市停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交通服务品质和环境秩序。阳泉、鄂尔多斯、淮安、韶关、中山、遂宁重点实施。

        六、医药物流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做好供应配送。中选企业应做好市场风险预判和防范,按照采购合同组织药品生产,按要求报告产能、库存和供应等情况,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的中选药品采购需求。中选药品由中选企业自主委托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配送,配送费用由中选企业承担。配送方应具备药品配送相应资质和完备的药品流通追溯体系,有能力覆盖协议供应地区,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并配送到位。加强偏远地区配送保障。出现无法及时供应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选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否则将被视为失信违约行为。

        《意见》强调,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依托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在药品集中采购主管部门领导下,对招标、采购、交易、结算进行管理,提高透明度。省域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统一基本操作规则、工作流程和药品挂网撤网标准,统一医保药品分类和代码,统一药品采购信息标准,实现省际药品集中采购信息互联互通,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建立健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实行全网动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医保信息平台、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

        2、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

        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前期准备、运输过程、应急响应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为新冠病毒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配送单位等运行主体开展道路运输提供参考,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安全便利运输。

        《指南》明确,要注重发货、承运、验货、装载、运输、卸货、交付、通关等各环节的协同联动。发货人应向承运人提供发运通知,向收货人确认可以接收货物,对承运人每年进行质量审计,确保运输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承运人应符合药监部门的承运要求,不得随意转包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应在货物装载前进行验货,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开箱;装卸员应按要求进行装卸作业,装载完成后对冷藏车施加铅封;收货人查验合格后方可收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对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优先予以通行,同时,海关部门对持有新冠病毒疫苗货物出口运输调运单的,予以优先查验并给予通关便利。

        《指南》明确,要注重包装、标志、运输文件、车辆、人员、温控等各要素安全管控。发货人应向承运人提供托运清单,确保包装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并在外包装设置标记、标签,尽量安排专人全程押运,装卸场所环境温度需进行实施监测;承运人应调配符合要求的双温控冷藏车和相关设备,定期对冷藏车进行消毒(行驶里程超过300公里的,应配备2名驾驶员);承运人应为冷藏车配备2套温度记录仪,确保运输过程温度在规定范围,同时保证铅封标记完整,并建立或接入满足药品追溯要求的信息系统;各运行主体应做好人员培训和必要的健康防护。

        《指南》强调,要注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承运人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气候、设备故障、交通事故等意外或紧急情况;发货人应全程保持信息畅通,确保特殊情况时能及时指导或参与现场处置;发货人与承运人应建立应急处置协调联络机制,明确联络员、处置程序、职责等相关事项。

地方政策 

        1、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1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一是实现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压缩至30小时以下和11小时以下。二是深入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保障企业进口货物“船边直提”作业效率,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三是优化风险布控规则,降低守法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固化疫情期间海关便企查验措施,继续实施预约、延时、下厂、入库等“灵活查验”方式,允许企业采取委托或不到场等“无陪同查验”方式,减少货物搬倒和查验时间。四是创新推进京津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便利化措施互认,实现两地高级认证企业免担保等优惠待遇跨关区共享。五是提高本市航空货运中转效率,提升国际邮件分拣能力。

        《方案》提出,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扩展。一是在“单一窗口”平台增设跨境贸易中介机构服务功能,进出口企业可以对中介机构开展服务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和进口报关业务前100名中介机构通关时间,不断规范和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完善北京空港国际物流应用系统和京津冀海运通关物流查询系统,推进首都机场智慧空港口岸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无纸化作业;推动天津港、河北唐山港等地通关物流数据上链,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实时查询服务。三是强化商务、税务、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门数据共享,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单一窗口”大数据精准分析,为企业快速提供关税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金融产品,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四是开通报关绿色通道,为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国际活动设立物资通关服务专区,实现即查即放。

        2、江苏省:《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

        2月3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推进南京、苏州等10个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加快构建“六体系两平台”(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六体系”,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在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强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支持镇江、扬州、泰州申报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

        《意见》提出,推进国际物流枢纽建设。支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加快推进国际货邮综合核心口岸建设,构建高效、稳定、自主、可控的国际航空货邮枢纽网络。积极构建航空货运供求信息共享机制,探索组建航空货运包机平台公司,提升货源组织能力。积极争取国际航空货运服务关口前移、开通空陆联运海关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功能,提升国际航空货源。发挥江苏省国际货运班列公司作用,依托中欧班列线路开展跨境贸易,搭建贸易促进平台,促进运贸一体融合发展。加快开辟面向日韩等地区国际快船运输新通道,提升海运运力。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企业拓展国际海、空货运专线。

        3、浙江省:《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

        2月18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持续减免车辆通行费。延续省属及市、县(市)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浙江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8.5折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继续实行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6.5折优惠。

        《意见》提出,加大对物流业创新发展的要素支持。合理确定冷链物流用地出让底价、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控制指标,支持重大冷链新建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利用原有土地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企业,在办理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容积率新扩建生产用房用于建设与自身产业相配套的冷链物流设施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针对乡村物流设施补短板项目,建立多元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仓储、分拣等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

        4、浙江嘉兴:《关于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1月18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加快农村快递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县级分拨中心、镇(街道)递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原则,依托镇(街道)农村客运站、邮政局(所)、快递网点和农资经营服务点等,规划建设三级或二级农村快递公共网络节点,配套完善集冷藏(冷冻)库、质量检测、配送中心等功能为一体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强化快递枢纽、服务网点与重点农产品、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的有效衔接。在快递企业独立设站的基础上,利用建制村内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邮站、农村物流服务点、电商平台、农家店、商超等便民服务点设立快递物流公共服务点,打通农村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

        《通知》提出,提升跨境寄递服务。鼓励跨境寄递服务企业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创新服务种类,提供跨境包裹、商业快件等形式多样的寄递服务。支持跨境寄递服务企业与跨境电商合作,提供全程跟踪查询、货物退换、丢损赔偿、拓展营销、融资、仓储等增值服务,鼓励数据共享应用,实现行业间、企业间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以跨境寄递服务新形态支撑贸易新业态。

        《通知》提出,打造现代供应链体系。按照“打通上下游,拓展产业链”思路,提升供应链专业水平,支持快递企业建立需求预测、仓储运输、网络规划等专业化服务团队,实现模块组合。引导快递企业建设大件智能分拣中心,拓展智能仓储、快运、整车、定制个性化物流服务,强化内部统筹,实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一体化指挥供应链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嘉兴顺丰创新产业园、中通快递嘉兴智能电商加工分拣总部等重点项目建设投产。

        5、河南漯河:《关于印发漯河市扶持和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1月22日,漯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漯河市扶持和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完善城乡冷链物流配送网络。支持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整合我市冷链存量资源,优化结构,建设配送中心,增强核心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等形式的集约化冷链配送,统一配送车辆标准,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便利群众生活。

        《通知》要求,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农村节点建设。鼓励农产品产地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改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温控设施,完善与冷链物流相配套的查验与检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区、乡镇、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提升农产品冷链配送水平。

        《通知》要求,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发展平台经济,在运输、仓储、监控等环节运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5G等先进技术,逐步实现冷链物流全过程的信息化、数据化、透明化、可视化,加强对冷链物流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通知》要求,探索冷链物流企业融资新模式。推动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冷链产业发展基金,用于参与冷链专业园区重大项目、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投资。支持财政部门优先安排专项债项目,促进冷链物流业发展。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冷链物流行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金融产品,通过项目贷款、动产抵押、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手段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上市(挂牌)和发行企业债券。

专题聚焦   

        ”一带一路“物流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1、波兰:拟建欧洲最大物流中转站  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

        关键词:丝绸之路 物流中转站 中欧班列  

        1月,PKP Cargo(波铁货运)公司最近宣布将在马拉谢维奇原有陆港基础上扩建,把马拉场站的运力扩充为原来的4倍,可通行的中欧班列长度由750增至1050米,轴重由22.5增至25吨,以改善波兰—白俄边境上的日通行能力,满足铁路运输量猛增的需求。

        该项目将于2022年年中开始建设,持续4年,投资成本超过30亿英镑(约合266亿人民币),这笔钱将由欧盟和国家预算覆盖。马拉谢维奇物流中转站的建成,将为中波投资贸易合作开辟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设施联通”夯实基础,发挥了波兰作为物流枢纽的天然优势,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贸易畅通”提供了硬件基础。中国驻波兰大使刘光源积极了评价该计划,他认为物流中转站的建成将促进中国与欧洲的贸易发展,而作为物流中转站建设点的波兰也将受益颇多。

        2、印度政府:永久禁止59款中国APP,封杀中国APP达267款

        关键词:印度禁令 中国APP  数字供应链

        2021年 1 月 26 日,据《印度时报》和路透社等外媒报道,印度电子和信息技术部发布最新通知,将在今年 6 月永久禁止 59 款中国手机应用程序,包括 TikTok(抖音海外版)、百度、Wechat(微信)和 UC 浏览器等。

        自 2020 年 6 月以来,印度政府已对我国科技行业采取的 4 轮封禁举措,共封杀了 267 款中国 App ,包括百度、腾讯、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等中国互联网公司旗下的常用 App ,也有货拉拉等中国数字物流平台。此次,印度政府宣布“永久封禁”59 款 App。以安全等“莫须有”的罪名封杀中国 App。印度政府最常用的说辞是涉嫌参与危害印度主权与(领土)完整、印度国防、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活动。

        中国数字企业在印度投资发展,已经成为中印数字经济合作的一部分,尤其在电子商务企业带动中印数字供应链合作,印度封杀令将造成中印数字供应链断裂。

        3、美国政府:谋求联合盟友建立新供应链减少对华供应链依赖

        关键词:供应链制裁 供应链联盟

        2月24日,德国《商报》以“拜登正在设置新路线:全球供应链将减少对中国的依赖”为题刊文称,该法令的签署将在拜登与美国国会主要代表会晤之后。具体来说,美国政府承诺在100天内审查中心产业的供应链,然后在必要时采取保护主义措施。

        根据行政命令草案,拜登将下令发展全球供应链的策略,以减低天灾和所谓“不友善国家”的制裁行动对供应链的干扰。有关措施将聚焦在芯片,电动汽车,电动车电池,药品,稀土,手机,军事装备和其他商品。“时间至关重要,因为美国越来越依赖受影响的商品进口,”白宫认为,这对国家安全和受威胁的产业构成威胁。

        美国还计划与盟友分享重要物资供应网络的资讯,促进互补生产,务求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快速分享物资,并保障存货和产能;美国也可能会要求合作的盟友,减少与中国的生意来往。

        4、越南政府:到2025年物流服务对GDP贡献将达5-6%

        关键词:越南物流 物流费用 竞争力

        2月24日,越南《投资在线》报道,越南政府最近在《到2025年提高竞争力和发展物流服务行动计划》中调整的目标。

        越南副总理郑廷勇对2017年2月14日颁行的第200/Q-TTg号关于到2025年提高竞争力和发展越南物流服务的行动计划的决议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到2025年,物流服务在GDP中的份额将达到5-6%,物流服务的增长率将达到15%-20%,物流服务外包率达到50%-60%,物流费用降至GDP的16%-20%,在全球LPI的排名中进入前50。

        该决议还补充了计划实施的路线图。具体来说,在2020年-2021年,审查计划进度情况和继续执行提高竞争力和发展越南物流服务的任务。在2022年,继续执行提高竞争力和发展越南物流服务的任务。

        2023年,初步审查和评估行动计划的实施结果,为研究和制定2025-2035年、远景2045年越南物流服务发展战略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2024年,继续实施提高竞争力和发展越南物流服务的任务,组织制定2025年至2035、远景2045年年越南物流服务的发展战略。2025年,审查和评估行动计划的执行结果,实施2025年至2035年、远景2045年的越南物流服务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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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互联网定义:产业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连接企业与企业之间商品流通,提升产业链与供应链协同效率,具体包括B2B电商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与网络货运平台等多种平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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