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成为金融机构近年来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战场。近日,多地发布的政策文件皆提及了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同时也意味着对供应链金融在稳链、保链、强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肯定。当下,数字经济时代正以不可逆转之势迎面而来,供应链金融应如何适应变化,从而更好地完成服务实体的使命呢? 3月14日,江西银保监局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贯彻落实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全省银行保险机构贯彻落实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提出9个方面33条具体举措,其中提出做优工业强省金融服务,要强化制造业金融资源倾斜,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建设、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提供金融支撑。 3月15日,厦门市商务局、财政局出台《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要”提升供应链价值链”,其中,提出“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对供应链试点示范企业经中征应收账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办理的人民币应收账款融资、存货(仓单)质押融资、票据(信用证、承兑汇票)贴现等供应链金融业务,按市内借款人2022年平均融资金额给予1%的奖励。国家示范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合计不超过200万元,国家试点企业不超过50万元,省市级试点企业不超过30万元。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在强化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方面指出,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供应链金融支持,依托链上核心企业,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信息,鼓励金融机构为产业链供应链提供结算、融资和财务管理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引导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的风险管理服务质效。在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方面,《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加大对农房和村庄现代化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探索通过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强化利益联结等方式,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加大对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电商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目前,供应链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单独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强调在服务模式上,要在依托贸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发挥核心企业的信用传导作用;在技术应用上,鼓励发挥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作用,对产业链条上的物权、债权等信息流进行监控,以解决业务信用风险的管控难题。当下,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供应链金融作为服务产业链供应链良性循环的重要抓手,也应因势而变,否则很难实现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良性运转,也将较难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运转效率,不易实现降本增效。
那么,数字经济时代下,供应链金融应如何创新发展呢?2020年9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提出,金融机构应切实应用科技手段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与核心企业及仓储、物流、运输等环节的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及时核验存货、仓单、订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仓储及物流企业、科技平台应聚焦主业,立足于各自专业优势和市场定位,加强共享与合作,深化信息协同效应和科技赋能,推动供应链金融场景化和生态化,提高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从产业链中来、到产业链中去的金融服务。”多位专家学者认为,《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已经为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指明了道路。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日益成熟,如何通过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全流程,推动供应链金融线上化、数字化、场景化和智能化成为考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科技公司的“命题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