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于资本积累不足、上下游资源有限、缺少生产要素等短板,小微主体在遭遇疫情等冲击时,往往是更容易受影响的一类群体。新冠肺炎疫情已持续了两个多月,随着复工复产的逐步推进,担负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石的小微群体在下一阶段更需要何种政策的支持,正在被关注。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发布了《新冠疫情对微弱经济体金融健康的影响与政策建议》(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聚焦工薪阶层和微小企业主,以其金融健康评价作为突破口,试图探究在疫情发生后,微弱经济体对政策的诉求以及未来改进或转型的方向。在对近2000个样本调研结果进行处理和分析后,《报告》显示,工薪阶层和微小企业主的收支管理、应急管理能力都较弱,因此面对疫情后的复产和资金缺口,他们更需要小额且稳定的贷款支持;在疫情防控要求和微小企业银行贷款申请障碍共同作用下,互联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服务微弱经济体中,发挥了更突出的“毛细血管”的作用。
微小企业主:期待更具稳定性的贷款
《报告》指出,疫情发生后的三个月内,是大部分小微企业的“生死线”。微小企业的资金缺口集中在100万元以下,更加青睐中长期(1年及以上的) 贷款。大部分微小企业贷款没有发生过逾期,疫情期间贷款展期政策能够对企业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报告》显示,与普遍认为的微小企业主青睐随借随还的借期灵活贷款相悖,一半以上的受访企业希望得到一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贷款。一方面,在复产后的一段时间内,企业资金回笼可能变慢,贷款自然需要作展期调整;另一方面,很多企业主担心随借随还的贷款有被抽贷、断贷的风险,相较于中长期贷款带来的附加资金成本,企业主更看重贷款资金的稳定性。
针对融资期限问题,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专家在《报告》发布会上,从企业收支层面分析了展期政策的必要性。他表示,在收入被按下“暂停键”时,财税、金融政策也可发力按下支出的“暂停键”。在没有收入的疫情期间,如果将包括债务支出、税费、房租等刚性支出尽量延后列支的话,企业现金流就可以获得较大程度的缓解。另外,有了这一次的经验,专家建议在更合理设置贷款期限的前提下,普惠金融的指标和考核体系中,可以面对微弱经济体设置一些类似于疫情冲击、不可抗力调整的展期条款,通过体系设置固化这一政策,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相应贷款服务的稳定性。
可以看到,“重展期”是人民银行提出的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18字工作思路中的一项。
3月1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联手发布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提出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为保障这一政策得以落实,银保监会在不放松监管标准的前提下,明确将采取阶段性提升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政策措施予以配合。
政策是完备的,但在实际中仍可能需要面对一些细节问题。例如,在执行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时,如何平衡帮扶微弱经济体与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防控;再例如,很多微小企业主是以个人名义办理的贷款,可能会出现政策对象与实际不一致的问题等。对此,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在认同合理设置贷款期限的同时,提出各方力量仍需回归本职。遭遇这种全国性的不可抗力事件,政府首先应当以财政实力抵御风险,财政采取直接补贴、减免息、减免税等一系列措施,对于微弱经济体而言在短期都能发挥明显作用。金融机构还是应更多地依照市场规律来运行。一场突发事件后,小微经济体受到损伤是必然的,金融机构作为一个商业主体减少自身损失也是出于本能。金融机构应当尽力帮助微弱经济体渡过难关,实现整个经济社会的平稳过渡,但在此过程中也要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毛细血管”作用
《报告》指出,受访的微小企业主更青睐于网络平台或民间融资渠道解决现阶段的资金困难,虽然有可能要承受更高的资金成本。调查结果显示,贷款流程复杂、缺少抵押物、财务状况差、放款周期长是微小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四大障碍。可见,非银行业金融服务商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更好地满足了疫情期间微小企业对贷款“流程简单”“不需要抵押物”等的需求。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此次疫情中发挥出了巨大的服务潜力,也让市场认识到了他们在提升金融包容性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3月13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杨丽平表示,要加强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与民营银行的合作,主要依靠互联网运营的民营银行手中有大量的大数据,但是其在资金来源特别是存款来源上不如传统商业银行。“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通过给民营银行转贷款,给它资金,利用其有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大数据,来精准地滴灌到这些用户。”杨丽平说。
这意味着,监管层面已关注到了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构建普惠金融生态方面的差异化作用,并将在实践层面予以规范。针对这一问题,贝多广表示,目前在线上活跃的金融科技公司较多,包括互联网贷款公司等,这些机构确实在服务微弱经济体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他们体量不如银行体系那么大,但是他们在技术、获客营销等方面确实有其强项。国家政策鼓励金融科技主体和传统银行合作,特别是近期《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暂行管理办法》也在征求意见。只是受限于前段时间的金融风险管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多数持观望态度。但市场还是关注到了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主体、提升金融体系总体韧性方面的价值。
此外,《报告》还建议,监管部门可将非银行业金融服务商纳入普惠金融体系。一方面,在保证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服务的基础上,将越来越多的非银行业金融服务商纳入服务微弱经济体的普惠金融体系,同等享受相关普惠金融政策,可以引导其更好地服务于微弱经济体;另一方面,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在经历了3年多的严监管,基于对数字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本质、违规风险点、风险预判等方面,监管部门都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系列监管政策与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将其纳入普惠金融体系,可以为那些真正服务下沉市场的机构提供合法合规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