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一系列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公告,此前一系列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告指出,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此外,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无疑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点内容。
4月1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运用降准、降息、再贷款等手段,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把资金用到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上。
同时,据人社部介绍,今年一季度,已有302万户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388亿元,惠及职工8076万人,受益企业户数超过去年全年;此外,今年2月至3月,已减免社会保险费2329亿元,缓缴286亿元。以上措施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不过,长期以来,融资困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因突如其来的疫情下滑,使得小微企业的资金面更加紧张。因此,在让小微企业享受到税费“减负”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4月份召开的两次会议均提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包括“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支持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在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把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4月2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季度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5.93%,5家大型银行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4%,在2019年基础上进一步下降0.3个百分点;一季度对企业、商户和个人经营者发放的信用贷款增加2.5万亿元,增量接近去年同期的两倍;银行业一季度共办理续贷5768亿元,其中近九成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此外,针对企业贷款实施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目前已对约8800多亿元贷款本息实施延期还款。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帮扶政策的重点其实是解决消费不足的问题。实际上目前政策上的部署已经基本到位,而且在社保优惠、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由于现在我国经济的增长动力有很大一部分仍然来自于出口,而且进出口也是刺激消费的驱动力之一。因此疫情的蔓延对我国出口的冲击非常大,很多企业都在承受巨大的压力。另外,当前人们对于户外消费的动力和信心依然不足,餐饮、住宿、零售、交通运输都方面均受到了严重影响。因此扶持政策再多再好,如果不能消除消费者的担忧和顾虑,仍然会导致生产的恢复和消费的恢复产生脱节,造成滞后的影响。”董登新进一步说道。
不过,在支持政策不断加码的同时,仍然有很多小微企业表示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对此,董登新认为,目前政府的帮扶力度和覆盖面积已经足够,但是小微企业不能完全依靠政府的扶持。“毕竟企业是市场化的产物,需要自力更生和独立自主,要学会自己去探索市场和开拓市场,中小企业更要主动出击,不能被动等待政府救济,而且有些优惠政策需要小微企业自己去申请和争取,这也是有门槛和准入条件的。”